蘇文琪 報道
新加坡律師公會會員表決通過購置新會所,但不贊成賣掉現有會所。
律師公會原本計劃以不少于1900萬元的價格賣出橋南路會所,然後在市中心購置新會所,公會昨天傍晚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以征求會員同意。
包括印花稅、裝修費和其他費用在內,公會希望購置新會所的總花費不會超過3100萬元。除了使用現有會所的出售所得外,公會將動用其儲備金或通過銀行貸款來補貼差額,會員無需另外出錢設立新建築基金。
不過,可靠消息指出,會員雖然支持購置新會所的計劃,但否決賣掉現有會所的做法。
律師公會會長維賈延德蘭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上述消息,但表示最終決議的詳情有待今天通知其他未出席大會的會員後才公布。
目前設在39號及41號橋南路的律師公會會所,是座四層樓的建築物,建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總面積近700平方公尺。1997年12月,律師公會以700萬元買下會所,並花了150萬元裝修。
今年剛好是律師公會50周年會慶,它的會員人數這些年來不僅日益壯大,其運作規模和複雜程度也提高不少,單是專業秘書處就擁有80名員工。
律師公會也爲會員提供一系列服務如培訓和專業發展,並致力于促進司法公正,越來越繁重的事務意味著該公會需要更大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