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在有限責任和稅收減免有很多優勢,但是同樣面臨需要法律規範。
新加坡坡福智霖總結以下新加坡公司主要的法律規定。
請務必看過來!
01新加坡公司必須有新加坡本地注冊地址
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有一個有效的注冊地址。該地址必須是位于新加坡的實際地理位置。該地址要確保能夠收到來自新加坡政府部門的郵件和信函。
**如果公司發展目前不需要租賃實體辦公場所,則可以選擇使用服務商提供的辦公室地址服務,比如可以選擇福智霖企業服務空間的地址服務,這裏可以爲公司代收信函並提供會議設施。
切記,不可以使用沒有實際辦公地點的郵箱地址作爲公司的商業注冊地址。
02新加坡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新加坡本地居民擔任董事
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至少有一位常駐新加坡的董事,該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自然人,年齡不低于18歲
身體和精神健康,具有完全的法律行爲能力
不可是未破産的破産者或已被新加坡政府取消其董事資格的人
**被取消資格的原因包括:
因涉及欺詐或不誠實行爲而被定罪
屢次違反《公司法》中有關向會計和公司監管局(ACRA)提交申報表,賬戶或其他文件的規定;
在至少5年的時間內,至少有3家名字已經停業的公司的董事
更多有關董事的責任要求
作爲新加坡公司的董事,除了領導公司發展及身負管理公司責任外,還必須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下的披露責任或報告要求。此外,董事也必須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下的財務報告責任,包括維持財務報表、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面前呈現損益賬戶、資産負債表以及董事報告,還有更近公司的最新消息和提供股東們財務報表副本。
法定責任要求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145,156,157,165和197條列,簡要介紹3點
董事在《公司法》下被要求披露其在有交易往來的公司的利益性質和程度。
此外,董事也被要求披露因持有任何公司或産業而可能會(或不會)與董事職責産生的任何性質和程度的沖突。
無法遵守要求的任何董事,
將被罰款不超過5000新元,
及被監禁不超過12個月。
普通法責任要求
公司作爲合法獨立機構,
所獲利益均視作董事
與所有員工和股東的利益。
董事不應有爲提升個人利益的行爲。
董事須避免自身利益
與公司利益産生沖突;
董事應確保公權使用在正確的地方,而非爲一己私欲或任何目的的抵押,或任何不正當的目的濫用職權。
03新加坡公司必須任命公司法定秘書
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任命一位公司法定秘書,至少一位。其需要確保公司符合新加坡的監管與報告要求。
需要注意:公司的秘書職位空缺不得超過6個月。
新加坡公司的法定秘書必須常駐新加坡。如果新加坡公司有至少2位董事,則其中一位董事可以擔任該公司的法定秘書。
04新加坡公司需任命一位數據保護負責人
根據新加坡《個人數據保護法》(PDPA),所有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都必須任命至少一名數據保護負責人,以確保公司遵守PDPA。
05新加坡公司必須在所需文件上顯示其名稱和唯一實體編號
新加坡公司注冊成立後,會計和公司監管局(ACRA)將爲公司提供唯一實體號(UEN),這是用于政府交互(例如報稅)的標識號。
新加坡公司必須在公司文件和通訊中顯示其名稱和UEN。這些文件包括:
商業信函
賬戶對賬單或發票
正式通知
刊物
彙票,本票,背書,支票,訂單,收據和信用證
公司名稱也必須顯示在公司印章上
注意:任何人代表公司使用印章,或在上述文件中簽名時,沒有包括公司名稱的,均屬違法,並可能被罰款(涉及金融交易)。
06新加坡公司須保存《實際控制人登記冊》
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保存《實際控制人登記冊》,從而優化公司管理和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這些包括:
董事,執行長和秘書名冊
大股東名冊
管制人名冊
提名董事名冊
《新加坡公司法》中要求所有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公司(除非獲得豁免)從2017年3月31日起必須保存 《實際控制人登記冊》
實際控制人登記冊要點:
控制人登記冊應保存在規定的地方,例如公司/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注冊辦事處或注冊備案代理人的注冊辦事處。
寄存器可以紙質或電子格式保存。
控制人登記冊僅由公司實體保存,不會向公衆公開。
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人必須應要求向司法常務官和ACRA官員以及管理或執行任何成文法的公共機構(例如,商務部,腐敗行爲調查局和新加坡稅務局)提供其可注冊控制人登記冊的權限。
其中的信息只能由公共機構用于管理或執行其職權範圍內的法律(例如,對洗錢犯罪進行調查)。
在提交公司的年度申報表或年度申報表時,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必須向ACRA聲明公司可注冊控制人注冊簿的位置。
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可以通過向相關方發送通知並記錄其詳細信息,以及向已被披露爲潛在控制人的任何其他方發送進一步的通知來履行職責。可以電子形式或紙質形式發送通知並可以接收答複。如果這些通知的接收者未能答複或提供的答複不正確,公司或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要求控制者向公司/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提供並更新信息
注意:違反其與《控制人登記冊》有關的職責的公司,以及任何違約的公司法定成員,均可被處以最高5,000新幣的罰款。
07新加坡公司必須遵守新加坡會計准則
指定財政年度結束日期
新加坡公司成立時必須指定一個日期作爲其財政年度的結束日期。這指的是公司年度會計期的結束,不必一定是每年12月31日。
在確定財政年度結束日期時,需要結合公司商業周期,報告目的以及納稅期限來指定。
妥善保存賬目及紀錄
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保留至少5個財政年度的有效財務賬目和交易記錄。
由于此類記錄可能相對龐大且複雜,公司可以考慮選擇專業的財稅會計公司服務。
委任審計師
除非公司在新加坡《公司法》下被視爲“小公司”,否則公司必須在成立後的三個月內任命一名審計師。
如果公司在當前財政年度中是私人公司,並且在最近兩個連續財政年度中至少滿足以下3個要求中的2個,則該公司被視爲“小公司”:
每個財政年度的收入不超過1000萬新元
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時,其總資産價值不超過1000萬新元
每個財政年度結束時員工人數不超過50人
注意:公司或個人不遵守上述任何一項規定的,將被處以最高5,000新幣的罰款或最長12個月的監禁,以及違約罰款。
08新加坡公司必須向新加坡會計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年年審文件
除非獲得豁免,否則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通過 BizFile + Portal 向新加坡會計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公司年審文件。年審文件必須包括公司的財務報表,例如財務狀況表(也稱爲資産負債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
09新加坡公司必須每年舉行一次年度股東大會
除非獲得豁免,否則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一定時間內舉行年度股東大會(AGM)。
上市公司-必須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舉行年度股東大會
所有其他公司-必須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年度股東大會
10必須每年繳納公司稅
所有新加坡的公司必須繳納公司稅,包括來自新加坡的任何應納稅收入和彙入新加坡的外國收入。
公司稅必須每年通過以下方式呈報:
在線呈報:每年12月15日
紙質呈報:每年11月30日
11在滿足條件時,新加坡公司必須注冊商品及服務稅
商品和服務稅(GST)是對新加坡提供的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征收的消費稅。
如果一家新加坡公司的年度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則必須向新加坡稅務局(IRAS)注冊GST。
這可以通過IRAS維護的myTax Portal在線完成,每個應用程序通常需要2個工作日來處理。
12新加坡公司必須遵守雇傭法規
新加坡公司在雇用,管理或裁員時必須遵守《就業法》。
如果公司有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雇員,則該公司還必須以指定的CPF供款率向該雇員支付中央公積金(CPF)。
13新加坡公司必須爲某些業務獲取許可和批准才能開展業務
在某些行業中,新加坡公司必須申請獲得相關監管機構的許可或批准,才能開展相關業務活動(例如經營餐館)。在頒發許可證之前,監管機構還可能要求公司遵守某些要求或報告/檢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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