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
【報道】
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向國會提呈請願書,要求成立特選委員會和修改建屋與發展法令,爲單親家庭爭取更包容的組屋政策,確保兒童不因父母婚姻狀況而受歧視。
這份由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發起的請願書,由七名單親家長簽署,昨午通過黃國光提呈國會。
黃國光說,請願者代表其他擁有相同觀點的單親家長。這群家長在保障自己的基本需求上遇到難處,尤其是在公共住屋方面。
“請願者說,公共住屋的現行條例缺乏包容。AWARE的一項研究顯示,95%申請公共住屋的單親媽媽在過程中面對困難。”
這基于兩個原因。首先,未婚家長及他們的孩子不被建屋發展局視爲核心家庭。其次,離婚家長在出售夫妻聯名購買的組屋後,須履行交易後不能申請組屋或租賃組屋的期限,以致長時間不得購屋。
請願者呼籲,上述問題不應以“酌情處理個案”的方式解決,而須通過制定包容的條例來應對。
我國公共住屋政策
不忽視家庭支持重要性
請願者因此希望當局能修改建屋與發展法令,放寬單親家長的購屋限制,並要求國會成立特選委員會,探討單親家庭申請組屋的課題。
國家發展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之後發表聯合聲明說,我國公共住屋政策旨在滿足新加坡公民家庭需求,卻也不忽視自力更生與家庭支持的重要性。
“我們認識到,每個案例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全面評估每個案例,也會根據情況,靈活協助各個家庭滿足住屋需求。”
這包括協助單親家庭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購買組屋,或爲缺乏家庭支持的無家可歸者提供租賃組屋。
此外,建屋局和社會服務機構也以各種方式協助有困難的家庭,包括提供輔導、經濟援助、就業支援,以及針對住屋選擇提供建議。
文告也說,身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簽署國,新加坡致力將我國營造成一個適合家庭和兒童茁壯成長的地方,從而讓孩子充分發揮潛力。要實現這一目標須不斷努力,尤其是就弱勢家庭而言。
請願書已轉交國會公衆陳情委員會。
國家發展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感謝請願者的反饋,並表示期待看到公衆陳情委員會的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