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需要在新加坡投資50萬新幣以上資金成立一家公司且保持正常運營,公司運營2年以後,爲客戶准備全套遞交PR申請的材料。我司會根據客戶的不同情況和背景條件,提供有針對性的全套運營解決方案,協助客戶完成公司運營並直至拿到PR(綠卡)。
評估申請人資格,與移民公司簽署移民辦理協議,和律師簽署授權律師協議,和項目方簽署投資協議。
1.新加坡項目方及商業律師爲申請人開設在新加坡的公司EP申請移民公司和律師爲申請人准備EP材料並入表,1個月。
2.面試通過,開設新加坡公司賬戶,注入資本要求,1個月。(我們將全程協助客戶完成公司與公司對公賬號的各項流程注冊)
3.新加坡公司正式運營,爲客戶申請EP,2個月。(協助客戶完成公司人員招聘,同時,我司會爲子女及家屬申請DP)
4.新加坡公司經營2年後遞出PR申請,24個月。(我司協助新加坡項目公司管理與運營,申請人深度參與管理)
5.新加坡PR申請獲批,獲得體檢通知書,然後獲得綠卡,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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