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英國籍男子酒後鬧事,用腳踢一輛私人傳召車,司機下車質問他時被他揮拳打臉。
詹姆斯·馬丁·安東尼(34歲)因此被控上法庭,昨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兩個星期。
法官下判時說,司機並沒有激怒被告,被告卻多次拳打對方,還用粗話罵他。被告的行爲須判坐牢。
被告案發時是一名高級雇傭顧問,案發前喝了一些酒。
今年3月4日淩晨約12時,Grabcar司機洪偉德(42歲)在北幹拿路讓乘客下車後開車離開。車子駛過被告,被告用腳踢車子,導致車身左邊有凹痕。洪偉德聽見聲響,把車子停下。
洪偉德發現凹痕,質問被告。被告看起來喝醉酒,用粗話罵洪偉德。突然,被告揮拳打洪偉德的左臉,導致他的眼鏡落地。
洪偉德發現自己流血,找到眼鏡戴上後走回車上報警。被告見狀,再次揮拳打他左臉,結果眼鏡再次落地。被告趁洪偉德找眼鏡時離開現場。
警方趕到現場,在附近發現被告。洪偉德認出被告就是打他的人。警方將他逮捕。
根據醫藥報告,洪偉德臉部劃傷。
拉維得柏星律師求情時促請法官判被告短期拘留,這樣他就不會留下案底。律師說,被告很後悔,事後賠償洪偉德6000余元。洪偉德接受他的賠償和道歉。
但控方說,以被告的行爲,刑罰須具有阻懾作用,被告須判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