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燕磊 編譯
1月2日早,131名中國男女被帶上馬來西亞安順地庭,面對沒有合法准證及逾期逗留指控。其中121人因沒有合法准證者被判罰款5000林吉特(約8500元人民幣)或監禁2個月,10名逾期逗留者被判罰款1萬林吉特(約17000元)或監禁14天。
據《星洲日報》報道,繳納罰款的被告將被安排到冷甲非法外勞扣留營以安排遣送回國,至于沒有繳納罰款的被告,將被送到打巴監獄坐牢。
131人之中,100人已在12月27日及30日在安順地庭面控,其余31人首次面控。被告中123名爲男性,8名女性。
由于被告人數衆多,法庭安排分10人一批,一起接受審訊,即使如此,在中午休庭時,只完成部分被告的審訊,審訊工作在下午繼續直到當地時間下午5時許才完成。
據報道,移民局共動用3輛警用卡車,運載131名被告到安順法庭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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