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被指讓患愛之病的美國籍男友用他的血液檢驗愛之病,協助男友欺騙人力部,昨天在國家法院受審。
被告呂德祥(36歲)面對五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四項欺騙和提供假資料罪進行審訊,另一項涉嫌觸犯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暫時擱下。
被告否認有罪,案件昨天開審,他自行抗辯。
被告稱遭警員威逼錄口供
被告向法官表示,警方爲他錄的第一份和第二份口供書,都不是自願錄的,而是在威逼利誘下錄的。法官下令案件進行“審訊中的審訊”,以裁定口供書是否能列爲呈堂證據。
控方證人潘建永副警監供稱,去年5月23日上午,他帶領一組人到被告家。要被告跟他們回去協助調查涉及欺騙和官方機密法令的案件。被告讓他們進入屋內,同意跟他們走。
潘建永說,他們並沒有威脅和利誘被告,是被告親口說用自己的血液代替米霍易的血液作檢驗。
許玉珊助理警監供稱,警方是在去年5月16日接獲衛生部的通知展開調查。他們當時只是帶被告回去協助調查,並不是逮捕他。
她說,當她要錄口供時,被告說要自己寫。她在被告寫完後叫被告檢查,然後在口供書上簽名。
被告在盤問許玉珊時,指林永成副警監曾經進入問話室,叫他不要耍花樣,最好告訴他們一些他們想聽的話。
但許玉珊說,她不記得林永成副警監曾進入問話室。
林永成供證說,他負責調查米霍易的案件,米霍易也是在去年5月25日被帶回來問話。他多數時候向米霍易問話,偶爾走出問話室。
他稱,他可能遇見被告,向他微笑和打招呼。他不記得曾向被告自我介紹。他也沒有進去問話室。
被告呂德祥在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期間,曾在衛生部國家公共衛生單位工作。他涉嫌在2008年3月20日和2013年11月29日,協助米霍易(32歲)欺騙人力部,讓米霍易用他的血液檢驗愛之病,欺騙人力部批准米霍易的就業准證申請。
他也涉嫌在2013年12月10日和2014年1月23日,分別向衛生部人員和查案人員提供假資料,在口供中向前者謊稱米霍易並沒有到診所檢驗愛之病,以及向後者謊稱用來檢驗愛之病的是米霍易的血液。
米霍易已被治罪,于今年3月承認欺騙和提供假資料,也認下使用假文憑、吸毒和擁毒等23項罪狀,被判監28個月。
根據案情,米霍易患愛之病。他認罪後求情稱,他來新加坡是爲了跟男友在一起。
案件今天續審。(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