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母親●涉行賄案
根據法庭文件,乒總總裁黃惠玲在回複會長李玉雲時曾說:“覺得若他(李虎)自己辭職,可減輕對(乒總)形象的沖擊,尤其在我們打算終止FTW的時候。”信息中並未指明“FTW”是誰,不過FTW跟我國乒壇一姐馮天薇的英文名字縮寫吻合。
前乒乓國手李虎的母親涉嫌行賄案揭露,李虎去年因紀律問題被開除,新加坡乒乓總會原先屬意要他自行辭職,以免這件事與“終止FTW”的事在同一個節骨眼上發生,影響乒總形象。
來自中國的蘇鳳仙(55歲,退休)被指在去年10月17日以2000歐元(約3055元)賄賂新加坡乒乓總會技術總監黎仕漢,希望他能對李虎(29歲)帶女友回宿舍過夜的事網開一面。
控方昨天在審訊第二天提呈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
當中提及,去年10月14日和15日,李虎和蘇鳳仙先後通過面簿向乒總會長李玉雲求情,李玉雲把李虎母子傳來的信息轉發至乓總高層的WhatsApp群組去。群組中包括乒總總裁黃惠玲。
根據法庭文件,黃惠玲去年10月14日回複李玉雲時,批評李虎“懶散和對年輕球員帶來不良的影響”。她還說:“我們覺得若他(李虎)自己辭職,可減輕對(乒總)形象的沖擊,尤其在我們打算終止FTW的時候”。
信息中並未指明“FTW”是誰,不過FTW跟我國乒壇一姐馮天薇的英文名字縮寫吻合。乒總去年10月24日宣布開除國家男隊原二號主力球員李虎,緊接著在隔日公布不再與馮天薇續約。
李虎除了帶女友回宿舍過夜觸犯紀律外,在那之前已曾因濫用餐食福利接獲最後警告。
黎仕漢昨天供證時說,乒總給予國家隊員餐食福利,球員到指定的小販中心或咖啡店等用餐時“只需要簽名就可以吃飯”,但是李虎卻簽了另一個運動員的名字觸犯紀律。
文件顯示,李虎是在2015年12月4日兩次冒用隊友高甯的名字,他爲此在去年1月接到最後書面警告。
黎仕漢解釋,運動員發生紀律問題時,乒總會先給予口頭警告,跟著是書面警告和最後書面警告,再犯的話就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
蘇鳳仙是在去年10月14日接到兒子的電話後趕來新加坡。
她同月17日早上約7時抵達本地後直奔乒總,8時30分與黎仕漢及黃惠玲見面幫兒子求情,但被告知李虎的事已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她上午11時30分折返黎仕漢的辦公室想重提李虎的事。
黎仕漢說,他告訴蘇鳳仙她早已知道答案,她聽了後從手提袋裏拿出一個信封。他覺得蘇鳳仙意圖給他“好處”于是提高聲量制止,她後來收起信封離開。
貪汙調查局兩天後逮捕蘇鳳仙,查案人員在李虎房內的抽屜裏找到裝有2000歐元的信封。
蘇鳳仙否認行賄稱給錢是“聊表謝意”,辯方律師昨天罕見地沒有盤問控方的關鍵證人黎仕漢。
案件明天(5日)續審,乒總總裁黃惠玲預料到時會出庭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