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庭文件,肇禍電單車騎士林仰廉嘗試用腳踏方式啓動電池故障的電單車,不料引擎突然啓動,更快速往前沖並撞倒老婦洪秀英,在住院五天後傷重不治。洪秀英的兒子黃榮輝表示,這對家人打擊很大,肇事者應爲自己的行爲負責,而賠償家屬是履行責任的一部分。
借用兄弟的電單車,車子卻因電池故障無法正常啓動,男子嘗試用腳踏方式啓動,結果電單車失控往前沖,撞死一名路過的七旬老婦。
肇禍騎士過後因爲行爲疏忽導致他人死亡,被判坐牢兩周和禁止駕駛三年,老婦的兒子如今也入禀國家法院,向他索賠近8萬元。
這起致命意外發生在2015年5月29日上午約11時,地點在金文泰西2街第727座組屋的人行道上,死者是72歲的洪秀英。
根據法庭文件,案發前,電單車騎士林仰廉(56歲)向一名兄弟借電單車,他到案發地點取車時,發現電單車因爲電池故障無法啓動,于是他改用腳踏方式嘗試啓動電單車。
第三次腳踏啓動時,電單車的引擎突然啓動,更快速往前沖向人行道,不巧洪秀英剛好走過,閃避不及被撞,倒地時頭部撞擊地面。
事發後,有公衆趕緊向附近診所求助,醫生到場展開急救,診所助理則撥電報警。不過洪秀英被送往國大醫院時已不省人事,她的腦部出血和嚴重腫脹,住院五天後,于2015年6月2日淩晨傷重不治。
林仰廉過後被控一項行爲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的罪狀,2016年5月認罪後被判刑。他當時求情表示,事發時他正嘗試發動電單車,沒想到前方會有人經過。他也表示自己並非騎電單車時出事,這起不幸事故純屬一場意外。被告也表示案發後感到懊悔,希望聯絡死者家人,但不知從何著手。
洪秀英的兒子黃榮輝在林仰廉服刑後,于去年5月入禀國家法院向林仰廉索賠,索賠事項包括母親受傷時的創傷費用、遺囑認證費、喪親之痛以及母親喪禮等費用,索賠金額共約7萬7000元。
黃榮輝表示,母親生前與他同住,健康良好,幾乎每天都會自行外出活動,若不是遭遇意外,相信母親還可以活很久。
到了今天,黃榮輝只要一提母親,心裏還是難過不已。他告訴記者,母親的離世對家人打擊很大,一家人至今都撫平不了傷痛。他語氣堅定地說,肇事者應該爲自己的行爲負責,賠償家屬是履行責任的一部分。
他說:“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挽回母親的生命,但賠償是他對家屬表示尊重和表達歉意的方式。”
黃榮輝也說,最近經常發生涉及電單車、電動踏板車或腳踏車的交通事故,他希望母親的不幸能喚起大家注意安全,類似的意外不再發生。
對于被告曾提及想要聯系家屬一事,他不願多談。(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