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總總裁黃惠玲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堅決否認設計除掉前乒乓國手李虎。她說,李虎帶女友回宿舍過夜,確實是讓他離開的一個機會,但這是因爲他之前已有許多紀律問題,而且在這之前他已接獲最後書面警告。
魏瑜嶙 報道
前乒乓國手李虎帶女友回宿舍過夜違反紀律,新加坡乒乓總會總裁黃惠玲在一則發給會長李玉雲的信息中形容這是“除掉他的好機會”。辯方律師指,黃惠玲對李虎有偏見,她和會長早已設計要除掉李虎。
李虎母親蘇鳳仙(55歲,退休)涉嫌在去年10月17日以2000歐元(約3055元)賄賂乒總技術總監黎仕漢,要他從寬處理李虎的紀律問題。案件昨天續審,控方傳召了最後一名證人黃惠玲。
在之前的審訊中,控方提呈了黃惠玲、乒總會長李玉雲和署理會長任梓銘在去年10月14日至17日之間的WhatsApp群組對話,話題圍繞著要李虎離開及蘇鳳仙拿“信封”給黎仕漢的事。
黃惠玲接受辯方律師多德韋爾(Alfred Dodwell)盤問時,堅決否認設計除掉李虎一事。她說:“這確實是(讓李虎離開的)一個機會,但這是因爲他之前已有許多紀律問題,如帶女人回宿舍和對年輕球員造成不良影響。”
她也說,李虎前幾次帶女人回宿舍時她同事都有看見,最近一次則是被閉路攝像機拍下。在這之前他已接獲最後書面警告,當時他就知道若再有違規行爲可能會被解雇。
審訊揭露,李虎在2015年12月兩次冒用隊友高甯的名字領取國家隊員的餐食福利,爲此在去年1月接到最後書面警告。
律師指若真是如此,乒總應該通過正式渠道解決李虎的事,沒必要私下討論,黃惠玲明顯是對李虎存有偏見。
黃惠玲不同意律師的說法,並強調她對李虎沒有偏見。她說,大家希望李虎自己辭職,而非開除他。黎仕漢和球隊領隊都擔心若被開除,李虎未來可能找不到工作,而且這件事鬧大了對李虎和乒總都不好。
12月4日裁決
乒總最終在去年10月24日宣布開除國家男隊原二號主力球員李虎。
國家法院法官謝源發在控方完成引證後裁定蘇鳳仙表面罪名成立,不過由于蘇鳳仙表明不願答辯也不打算傳召任何證人,所以審訊就此結束。法官將在12月4日發表裁決。
去年10月17日案發當天,蘇鳳仙從中國趕來新加坡替兒子求情。她早上抵新後直奔乒總,8時30分與黎仕漢及黃惠玲見面幫兒子求情,但被告知李虎的事已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上午11時30分,她折返黎仕漢的辦公室想重提李虎的事,接著從手提袋拿出一個信封,但被黎仕漢制止,要她離開。
貪汙調查局查案人員兩天後在李虎房內的抽屜裏找到裝有2000歐元的信封。
蘇鳳仙的另一名代表律師王立清辯稱,蘇鳳仙一心只想對黎仕漢“聊表謝意”,沒有犯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