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敏 報道
食堂男員工與女老板分手後被要求離職,因自覺遭到不公平待遇,便報假案稱女老板吸毒。
被告加納達山(35歲)因向公務員虛報信息被判坐牢三周。
加納達山在女老板的食堂工作,也一度與她交往,但兩人在今年1月分手。食堂女老板過後要求加納達山停止在食堂工作,他認爲受到不公平待遇而感到不滿。
今年2月5日下午3時47分,加納達山向警方報案,聲稱見到女老板將藏有毒品的塑料袋放在車裏。當時在警察行動指揮中心工作的接線員立即派兩名警員前往調查。
其中一名警員在途中打電話給加納達山,向他確認案件詳情。加納達山重申看到一名30多歲印族女子將藏有毒品的塑料袋放進車裏,並聲稱她因吸毒正處于亢奮狀態,神情恍惚。
警方下午4時11分抵達現場調查。女老板見到警員走向她的車時,便表明自己是車主。
據警方觀察,女老板神志清醒,並沒有任何吸毒征兆。經搜查,車上也沒找到可疑物品。
主控官指出,加納達山知道女老板是車主,並刻意將虛假消息提供給警方,導致警方浪費寶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