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楷婷 報道
一名公司董事向六名外籍勞工收取3650元回扣,被判坐牢六個星期。
人力部昨天發文告,指擔任Yuan Chun Contractor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袁順高(46歲)在去年3月至7月間,向兩名客工每月收取200元,並從去年4月至7月間,從另外四名客工的每月薪水中扣除150元,作爲他們受聘的保證金。
袁順高告訴其中一些客工,若不支付這筆錢,客工的工作准證將不獲更新,他所收取的回扣總數爲3650元。
人力部說,這筆款項在人力部介入後,已經歸還給客工。
袁順高共面對21項控狀,他被判坐牢六個星期,他和公司也被禁止聘請外勞。
收取回扣以作爲雇用條件是違法行爲,若罪成,每項控狀可判罰款最高三萬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人力部提醒客工若被迫支付回扣,應該立即求助,撥打人力部熱線6438-5122或外籍勞工中心熱線6536-2692。
公衆也可通過電郵[email protected]或熱線6438-5122提供詳情給人力部。所有資料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