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協助朋友騷擾欠債人,向汽車潑粉紅色漆料及將大字報放在汽車後面的擋風鏡,昨天各被判坐牢15個月。
由于她們是女性,豁免鞭刑,因此法官判處額外12個星期的監刑。換句話說,兩人總共各須坐牢15個月又12個星期。
兩被告是法哈娜(21歲)和努奴拉(25歲)。她們的同謀法拉(22歲)將在本月27日認罪。
案情顯示,今年4月29日,法拉向大耳窿“山尼”借200元。她每次都很遲還錢,被“山尼”恐嚇。
5月某日,“山尼”要法拉幫他“工作”以抵消債務。法拉答應要求。“山尼”要她用漆料潑汽車並將大字報放在汽車上,工作完成後給她每輛車子120元。
6月12日,“山尼”用WhatsApp傳多張大字報的圖片給她,叫她打印出來,然後按照上面的地址進行騷擾。
法拉先後找兩名被告幫忙,稱跟她們分享酬勞。兩人答應。
6月13日,法拉和努奴拉一起去,她們在下午4時30分至晚上8時20分,在後港和實龍崗一帶的停車場,前後六次向汽車潑粉紅色漆料,並把大字報放在汽車後面的擋風鏡。努奴拉負責把風。
事後,法拉拍下照片用WhatsApp傳給“山尼”,“山尼”將酬勞存入法拉的銀行戶頭。
隔天,法拉叫法哈娜跟她去“開工”。兩人在傍晚6時45分至晚上9時30分,前後五次到四美和盛港一帶的停車場潑漆和置放大字報。法哈娜也一起潑漆。
調查顯示,法拉隨意選擇汽車來潑漆,遭殃的汽車車主並沒有欠大耳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