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傅長春儲運沒有妥善管理工作場所交通安全,導致一名員工死亡,遭罰款19萬元。
人力部昨日發文告說,調查顯示,公司沒有設置妥善的工作場所交通管理計劃,以管理集裝箱場地的交通與車輛操作,減少危險。
調查顯示,公司沒有標明行人與車輛的移動範圍,也沒有設置場地內交通管理系統。
公司也沒有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如叫監工爲倒退車輛引路,或爲重型車輛安裝望後相機,讓司機倒退時清晰無阻地查看路況。
根據文告,公司一名場地運作助理經理因爲集裝箱起重機操作員沒有看到他站在後方用對講機講話,在起重機倒退時被碾死。
案情顯示,2015年9月5日,死者接獲一台起重機漏油的消息,于是前往查看。
檢查完畢,他指使操作員繼續把集裝箱疊起來,然後准備回辦公室。
然而,他卻在起重機後方距離約4.5米處停下,用對講機講話。
這時,操作員在車上查看兩面側鏡,並且轉頭查看兩側,都不見死者。鳴笛後,他便開始倒車,轉向左邊。
倒車倒到一半,他看見起重機前方有一只拖鞋與一條血迹,連忙停車下去查看,只見死者被壓在右後輪下。救護人員趕往現場,當場宣告死者不治身亡。
人力部職業安全與衛生稽查處處長陳耀光說:“如果雇主有清楚標明道路,把車輛與行人分開,並且在集裝箱場地展示安全告示牌提醒司機與行人注意安全,這場悲劇是可以避免的。”
他強調,每一家企業都有責任妥善管理交通,確保車輛操作安全,以保障員工與訪客在工作場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