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無駕照開車被捕,三個多星期後擅自駕駛朋友的汽車,因沒有駕照,被警員截查時不停車,與警員展開2.59公裏的追逐戰。
逆向行駛不顧他人安危
被告阿密魯汀(35歲)逆向行駛約0.89公裏的路,在車流中穿梭行駛,後來放慢車速,不顧車上的乘客,在汽車緩慢行駛時跳車逃跑,車子撞到店屋前鐵門後停下。
不過,被告最終被捕,昨天除了承認危險駕駛、無牌駕駛和擅自駕駛他人汽車等罪名,也認下吸毒和擁毒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兩年又九個月,罰款3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三年。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沒有駕照,他沒有很好的理由需要開車,被告藐視法律。
此外,被告和警員展開追逐戰,路程長達2.59公裏,無視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就連他的朋友困在車內也不管,自己跳車逃跑。
根據警方記錄,被告有無駕照駕駛、吸毒及擁毒等案底。
案情顯示,今年1月19日,被告開車經過路障,停車接受警方截查。警員要他出示駕照,他稱沒有帶駕照。警員示意他把車子開到另一邊。被告心虛開車逃跑。
兩名警員開警車追趕,最後在史各士路逮捕他。被告被控後獲得保釋。
不料,2月14日淩晨2時許,被告再度無照開車。當時,被告駕駛朋友的汽車,車上有一名乘客紮吉。
汽車駛到加冷路,他發現前方設置警方路障,立刻倒退車子,在加冷路逆向行駛約0.89公裏的路。紮西拉警曹騎警方電單車追趕,示意被告停車,被告拒絕。
跳車逃後
任由車子慢行撞店屋
被告在逃避警員追捕時闖紅燈,後來右轉入沈氏道,以約80到90公裏的時速行駛,超過規定的50公裏時速。
汽車駛入芽籠路後,被告開車在車流中穿梭,突然轉左入芽籠14巷。他放慢車速,在車子緩慢行駛時跳車逃跑。汽車繼續往前移動,紮吉跟著跳車。車子在撞到一間店屋鐵門後停下。
根據警方調查,被告擅自駕駛朋友的汽車。2月13日,被告的朋友開車送他回家,朋友忙著照顧車內的小孩,把車鑰匙交給他,叫他鎖車門,之後忘記向他取回。
事發當天,被告因爲上班遲到,覺得開車比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方便,因此開走汽車。
案情顯示,被告也吸毒,他去年7月開始濫用冰毒,並在今年9月4日被捕。警方搜出冰毒和吸毒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