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腳踏車騎士拍打他的保時捷名車,被告與對方發生口角,推對方的胸口,還扯壞腳踏車上的定位器材。
侯啓祥 報道
保時捷車主不滿車子被一名腳踏車騎士拍打,心中不快質問對方,與對方發生口角,推對方的胸口,還大力扯下安裝在固定架的全球定位系統,弄壞固定架。
被告陳佳存(50歲)是一名自雇人士,面對一項惡作劇和一項動粗控狀,前天認罪後被判罰款1000元。
法官下判時說,控方建議罰款2000元,但考慮到被告的罪責和造成的損失,2000元罰款偏高。
被告案發時是保時捷卡宴(Porsche Cayenne)名車的車主。
去年10月8日上午9時,19歲的謝永進與三名朋友在朝淡濱尼7道方向的羅央道騎腳踏車。
大約9時30分,他們騎到羅央道和羅央大道交界處。謝永進在三條車道的最左邊車道騎腳踏車。
在這個時候,被告的兒子陳景平駕駛保時捷跟在謝永進等人後面。被告當時坐在前座,妻子和女兒坐在後座。
怕被名車撞到
騎士拍打示意
陳景平從右邊切換車道,接著再駛回最左邊車道,切入謝永進的車道。
謝永進擔心被保時捷撞到,用手拍打保時捷的前車蓋,提醒司機小心。
被告心裏不快,按下車窗,大聲喊謝永進,質問謝永進爲什麽打他的車子,叫謝永進停下。
被告下車後,大聲喊謝永進,要他解釋,與他發生口角。
謝永進問被告到底想怎樣,被告抓住腳踏車,大力扯下安裝在固定架上的全球定位系統,然後把它丟在地上,結果損壞固定架,導致謝永進蒙受46.42元損失。被告事後賠償謝永進。
律師請求法官判處罰款100元,。律師求情說,謝永進不僅一次,而是兩次大力拍打前車蓋,結果激怒被告。被告沒有預謀,他事後向對方道歉,罪責偏低。
控方則促請法官判處罰款2000元。控方指出,除了惡作劇,被告也向謝永進動粗。(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