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男子開車時朝停放路邊的車輛丟石頭,砸碎車輛的擋風玻璃,遭警方逮捕。
警方于本月16日晚上10時至11時20分接獲報案,指兩輛分別停放在福士路(Foch Road)與德斯加路(Desker Rd)的汽車後座擋風玻璃不知何故破裂。
中央警署警員到達現場後展開嚴密調查,確認嫌犯身份後,于18日淩晨2時20分于後港三道一帶將他逮捕。
警方文告也指出,嫌犯被捕時,車上放了一袋小石頭。經過初步調查,發現這不是他第一次犯案。
據了解,嫌犯是一名德士司機,幹案時,一邊駕車,一邊將石頭抛向停放路旁的車輛。
警方目前仍在調查此案。
警方也提醒公衆,任何人一旦因魯莽行事危及他人安全被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長6個月,或罰款最多25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