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商人懷疑妻子有外遇于是找人綁架情夫,打算殺人棄屍。商人的大計最終沒有得逞,他的兩名同謀昨天認罪。
兩名被告藻敏蘭(40歲)和皮敏南(34歲)的案件預料明天下判。緬甸籍的藻敏蘭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對企圖虜拐和擁有武器等七項罪狀;同樣來自緬甸的皮敏南則承認企圖虜拐和抵觸軍火與爆炸物法令三項控狀。
兩人原本選擇抗辯,不過卻在審訊中途改變主意決定認罪。
案情揭露,商人昂昂(33歲)曾多次向認識多年的藻敏蘭傾訴懷疑妻子有婚外情。昂昂計劃找人擄走情夫艾芒芒代(29歲),把他禁锢于租來的度假屋中逼他說出婚外情的真相,然後殺人棄屍。
昂昂要求藻敏蘭幫忙,也指示皮敏南從緬甸來新助他執行計劃。昂昂是皮敏南雇主的哥哥。
2015年6月21日上午約10時,藻敏蘭和皮敏南到巴西立71街第747A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埋伏。他們把貨車停在艾芒芒代的車旁,打算在艾芒芒代出現時將他虜上貨車載到附近的度假屋去。
當晚約9時30分,值晚班的艾芒芒代去取車時被兩名被告從後方抓著,要把他推上貨車。艾芒芒代死命掙紮,過程中皮敏南嘗試用事前准備的眩暈槍制服他但沒有成功。雙方糾纏了幾分鍾直到後來有人路過,艾芒芒代大叫求助這才脫困。
事發前,昂昂曾找人花三四天時間監視艾芒芒代的一舉一動,他甚至指示藻敏蘭租下艾芒芒代家附近的單位方便行動。
虜拐罪的最高刑罰爲坐牢最長10年,和罰款或打鞭。
另一方面,原本被指有份參與此案的另一名緬甸男子亞伊溫翁(33歲)前年獲判無事省釋。不過,他當時承認無照駕駛和沒保險開車的控狀,判監坐牢六個星期。至于昂昂則在案發後潛逃回緬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