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懷疑母親丟掉自己的隱形眼鏡,也不滿母親拒借手機給她聽音樂,女子竟不顧個人保護令,將母親打趴在地,又用刮勺丟向母親。
被告格蕾絲(26歲)面對20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蓄意傷人控狀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她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和65歲母親同住,母親早在2013年就曾申請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自己動粗。
被告在2017年4月30日清晨6時回到家後,認爲母親丟掉她的隱形眼鏡,當場與母親大吵。
被告不但揮拳打母親的手婉和腰,隨即更把母親推倒在地,還強行抓著母親的臉朝著門口。
同年12月26日淩晨2時許,被告向母親借手機要聽歌被拒,發怒跑到廚房拿出一把鐵刮勺(spatula)丟向母親,弄傷她的小指後,又拿著一個塑料湯匙打母親。
律師代爲求情時稱,被告有輕微智力障礙問題,也有反社會人格和情緒管理問題,懇請法官輕判。
由于被告從去年9月4日被捕後,已還押超過七個月,她被判兩個月,已可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