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交局早前公布的數據,自2004年以來,共有3萬輛電動腳踏車已取得該局的認證標簽,獲准在公路上騎行。當中估計有約半數或1萬5000輛仍在使用。
爲電動腳踏車免費注冊的期限昨天結束,估計有超過八成合格的電動腳踏車已完成注冊並挂上了車牌。從今天起,車主須爲每輛電動腳踏車支付50元注冊費。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受詢時透露,已有超過1萬2000輛電動腳踏車向該局注冊,相信這些車主大多已按規定挂上車牌。
根據陸交局早前公布的數據,自2004年以來,共有3萬輛電動腳踏車已取得該局的認證標簽,獲准在公路上騎行。當中估計有約半數或1萬5000輛仍在使用。
依此計算,目前已注冊的合格電動腳踏車估計占超過八成。
爲加強取締魯莽騎行及使用不合格器材者,進一步保障行人和其他路徑使用者的安全,陸交局規定,車主最遲須在明年1月31日爲電動腳踏車注冊及配上車牌。
四五年前開始使用電動腳踏車的郭友順(62歲,報販助手)早在三個月前就到郵政局爲電動腳踏車注冊。
他說:“挂上車牌後,感覺較放心,要是腳踏車不見了,比較有機會找回來。現在我騎車也比較小心,以免撞到人,會被罰款。”
根據國會今年初通過的活躍通勤法令,電動腳踏車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駛,只准在腳踏車道、共用道和公路上使用,違例者可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在烏美一帶經營DFM車牌店的董志凱受詢時說,過去一兩個星期前來做車牌的顧客並沒有突然增加,公司每個星期平均接到10個訂單,他相信大部分車主爲省下50元注冊費所以早已注冊。
陸交局提醒車主,電動腳踏車須持有效的認證標簽才能注冊。在注冊期限之後違例保留或使用未注冊電動腳踏車,初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3個月,或兩者兼施。
電動腳踏車騎士若被發現沒有使用有效車牌,初犯可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3個月,或兩者兼施。
現有車主可使用個人的電子政府密碼(SingPass)或商業電子政府密碼(CorpPass∕EASY),上網www.onemotoring.com.sg輸入電動腳踏車上的認證標簽號碼,爲腳踏車注冊;或可攜帶相關身份證件和認證標簽號碼,到任何一家郵政局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