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提高商家和娛樂場所業者在佳節期間的防火意識,新加坡民防部隊上周到兩家購物中心,以及五個公共娛樂場所檢查,取締抵觸防火安全條例者。
據《聯合早報》了解,民防部隊上周五檢查的是巴耶利峇的新郵中心(SingPost Centre)、實龍崗nex購物中心,以及位于丹戎巴葛道拉實街(Tras Street)和中央廣場購物中心(Central Mall)旁、馬可新路(Magazine Road)一帶的娛樂場所。
民防部隊昨天發文告說,業者所抵觸的條例包括未經批准擅自更改設施用途、緊急燈無法操作、走道和逃生門被雜物阻擋等。這些情況可造成失火風險,並影響公衆在緊急情況時疏散逃生。
文告說,民防部隊嚴肅看待違反防火安全條例的行爲,也會毫不猶豫地對違例者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根據法令,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重犯者將被控,並面對罰款最高一萬元、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不經審批而著手進行防火工程等重大罪行,可被判罰款最高20萬元、坐牢最長24個月,或兩者兼施。
民防部隊下來會繼續在佳節期間進行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