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加西雅彎組屋“自導自演”高樓抛物的被告丹尼爾·阿裏昨天(12月14日)被押回案發現場重組幹案過程,全程低頭哭泣,還一度哭到靠牆抽搐。
加西雅彎第52座組屋高樓抛物被告,昨早被押回案發現場,重組幹案過程,從下車哭到上車。
基裏瑪路加西雅彎第52座組屋,連續一周發生高樓抛物事故,瓷杯、鞋架、椅子甚至桌子,一件件被人從高處抛落。警方到場埋伏,安裝電眼,終于在本月12日晚逮捕被告,隔天將他控上法庭。
丹尼爾·阿裏(Daniel Ali,20歲,全職國民服役人員),昨早9時29分被押回案發現場重組幹案過程,10時零3分被押離現場,引來10來名居民在一樓圍觀。
被告穿白色有領短袖襯衫和深藍色及膝短褲,雙手和雙腳都被铐。他下車後低著頭背對媒體,由四名警察押上樓。
被告先被押到住家,再被押到13樓走廊重組幹案過程,幾乎全程34分鍾低頭哭泣,數度哽咽,一度還哭到靠牆抽搐,一旁的警員不時拍他的肩膀安慰他。
丹尼爾被押離現場後,他的祖母碧比(66歲)對記者咆哮:“都結束了!他已經走了!無可奉告!”
此前,丹尼爾曾多次爲記者提供高樓抛物現場的最新情況。只要高樓“有人”抛東西,他就必然出現在樓下、與居民同仇敵忾,還通報媒體。
然而,警方查閱閉路電視畫面後,鎖定他爲目標,並于12日晚上七八時在軍營逮捕他。
被告面對一項行爲魯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罪狀。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半年,或罰款多達2500元,或兩者兼施。由于被告也涉嫌多項同類的罪行,控方要求將他還押警局一周,以便進一步調查。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本月20日過堂。
他被押離現場時,在一樓圍觀的張女士(76歲,退休)說,曾經幾次在電梯裏遇到穿軍裝的丹尼爾,對方還禮貌地對她微笑、打招呼。她覺得丹尼爾本性並不壞。
她感歎,高樓抛物頻發的那幾日,丹尼爾的祖母還曾告訴她,若捉到人就要嚴懲,沒想到被捉的竟然是自己的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