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吉隆坡7月14日電(記者林昊)馬來西亞外交部長希沙姆丁和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14日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兩國政府同意相互放開部分人員往來,包括允許兩國間必要的商務和公務旅行、允許持有長期商務和工作簽證的居民以工作目的入境對方國家。
根據聲明,雙方同意實施“互惠綠色通道”,允許兩國間必要的商務和公務旅行。符合相應條件的旅行者必須遵守兩國共同同意的新冠肺炎防控和公共衛生措施,包括接受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檢測等。旅行者預計需要向對方國家有關部門提交行程安排,並在對方國家境內期間遵守所提交的行程安排。
雙方還同意實施“定期通勤安排”,允許持有對方國家長期商務和工作簽證的居民以工作目的入境對方國家,在連續工作至少3個月後可以短暫回國,隨後再次入境連續工作至少3個月。這些旅行者同樣必須遵守兩國共同同意的新冠肺炎防控和公共衛生措施。
聲明說,兩國將致力于達成必要的標准作業程序,爭取在8月10日開始實施這兩項計劃,並同意在開始實施這兩項計劃前10天發布相關要求和申請流程等。
聲明還說,雙方同意在考慮兩國衛生規章、醫療資源以確保各自國民安全的情況下,研究包括每日通勤在內的其他跨境人員流動安排。
疫情發生前,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之間人員往來頻繁,尤其是大批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民衆每日通勤于馬來西亞南部柔佛州與新加坡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