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與男友複合不果,孕婦在組屋電梯間用鋒利鐵片刺傷他背部,過後孕婦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症,昨早臨盆之際上庭,被判九個月強制性治療,逃過牢獄之災。
被告馮詩鸾(24歲,美發師)被控于2017年6月10日下午3時48分,在宏茂橋3道第203座組屋的電梯間,持鋒利鐵片刺傷前男友馮志偉(24歲,送貨司機)背部。她去年11月17日認罪,昨早判刑。
蓄意傷人罪的最高刑罰爲入獄兩年或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但是法官沒判她入獄或罰款,只是令她接受強制性治療。
據心理衛生學院的精神報告,被告患有適應障礙症。適應障礙症患者一般是因爲環境或生活的突然改變而出現的障礙,導致這種短暫不適應狀況的壓力源包括分手、學業成績不佳等,患者可能因此抑郁或躁郁,甚至是酗酒、危險駕駛、出現自殺傾向或暴力行爲。
據案情,案發當天下午2時,被告稱她到案發組屋還手機給朋友,遇到前男友,被告纏著前男友要求複合,但他斷然拒絕,被告當時已懷有前男友的骨肉三個多月,疑因對方劈腿而分手。
過後兩人走進電梯,吵了起來,被告握著可折疊的鋒利鐵片,割傷前男友手臂,再刺傷他的背部,也咬了他的肩膀,對方因此獲五天病假。傷人過程也全被電眼拍下。
傷者當時血流不止,鄰居趕來相助時,被告趁機離開現場。傷者父親得知兒子遇刺後報警。案發兩天後,被告自首,過後被控上法庭。
被告案發後受訪問指出,前男友“一腳踏三船”,他當時沒離婚、有女兒,也和前女友舊情複燃,還在得知她懷孕後要她去墮胎。
案發當天,兩人對質,但據她說,兩人走進電梯後,前男友推打她、拉扯她的頭發,並抓她的頭撞牆,她說擔心他傷及肚中孩子,才自衛出手傷他。
昨天(1月3日),大腹便便的被告在父母陪同下出庭等候判決。法官下判後提醒她,如未按時接受治療,她可被重新判刑。她面露笑容表示願意配合治療,遵守一切條規,法官表示,只要完成治療,日後不會留案底。
被告的母親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女兒和前男友本來說好本月結婚,但分手後婚事也告吹。她說,女兒目前沒有男朋友,以後計劃獨自撫養孩子。她說,女兒這幾天有陣痛,應該隨時要生了,胎兒相信是女寶寶,但嬰兒的手遮住重要部位,也可能是男嬰。
前男友日前受訪時告訴媒體,和前女友在案發四個多月前認識,指雙方常常吵架,前女友曾威脅鬧跳樓,他受不了提分手。
傷者祖父陪孫子報警
傷者的祖父昨午受訪時透露,孫子遇刺後一度留下五公分傷痕,間中出現傷口破裂的情況,影響了工作,需要父母接濟。
阿公說,事發後他曾陪孫子一起去報警,但表示他們只是照著該做的程序走,對女被告被控上法庭一事並不知情。
“這是他們年輕人之間感情的事,我也不方便說什麽,現在我也只能祝福那個女生,接下來可以擁有美好的新生活。”
他也透露,孫子已經沒有跟他同住,而曾孫女(孫子和前妻生下的女兒)則跟著他住,由他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