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的陸棧泰起訴七八十歲的三名姑姑和兩名叔叔,以及家族公司大興發展(私人)有限公司,要他們收購他約14.3%的股份,否則就結束公司。
從父親那裏繼承股份的男子,指家族生意坐擁6000萬元資産,卻因沒發展業務超過20年,以致每年虧損40萬元,而掌管公司的姑姑卻借錢來發董事費。他以小股東被欺壓爲由,要高庭下令姑姑和叔叔買下他的股份,不然公司就清盤。
49歲的陸棧泰起訴七八十歲的三名姑姑和兩名叔叔,以及家族公司大興發展(私人)有限公司,要他們收購他約14.3%的股份,否則就結束公司。
在爲期15天的審訊昨天(1月11日)開始前,除了答辯人之一的陸永耀已經去世,其他答辯人陸梅卿(84歲)、少卿(81歲)和雪卿(87歲)以及永昌(78歲)早上都出庭。
陸梅卿和陸少卿在陸永耀去世後,成爲他遺産的法律代表。她們也是大興發展的現任董事。
陸棧泰通過謝和俊律師指出,公司擁有估計市值2240萬元的地皮和3700萬元未出售的房子,總值近6000萬元。然而,它于1995年完成16棟房子後,這22年來並沒發展其他房地産,並在1996年至2015年間,幾乎每年都虧損40萬元。
陸棧泰稱五名長輩分裂成兩派,陸雪卿和陸永昌在2012年聯合申請將公司清盤,但兩派隔年協議和解,只是協議至今遲遲沒執行。
辯方:股東歧見影響公司發展
陸棧泰稱公司超過20年沒發展房地産,不但讓土地荒蕪,也沒積極銷售八九棟未出售的房子,而且只有其中兩棟出租。此外,他稱姑姑在掌管公司15年期間,董事費達333萬元,但她們卻沒管理房地産的經驗。
辯方立場是公司因國家經濟欠佳而暫時擱置發展房地産,改而專注出售完工項目。過後,股東之間出現歧見,影響了公司的發展計劃。公司沒發股息是因1973年的董事決議規定,除非沒負債,否則不能發股息。
雖然與陸雪卿和陸永昌達成協議,可是公司若要購買他們的股份,卻需銀行貸款才有資金,但每個月得償還的利息高達4萬7000元,因此雙方同意暫時擱置,讓公司有更多時間出售資産套現。
陸梅卿和陸少卿通過林日棉律師指出,陸棧泰曾在1992年至2014年受雇于公司,離職前爲高級經理,月薪約8000元。他在職期間積極參與公司業務。
陸雪卿和陸永昌通過曾福慶律師辯護。(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