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讀特
在“7·15”樓市調控政策發布一個半月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學凡關于深圳住房要學習“新加坡模式”的講話,再次引發深圳下一步樓市調控方向的熱議。
張學凡表示,大規模建房行動包括商品房和公共住房這兩大塊。其中,公共租賃住房這一塊,有110萬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目標,每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10萬套,深圳將通過5年甚至8年補短板,力爭使得住房供需矛盾得到較好地緩解,以此穩定房地産市場,讓市民從“住有所居”邁向“住有宜居”。
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也是深圳獲批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一周年。業界認爲,深圳房地産市場走向有風向標意義,這意味著深圳樓市格局會面臨巨變。
早在上世紀50年代,香港就探索出以賣樓花、批租制、土地財政爲特色的房地産發展模式,這一模式在上世紀90年代被內地引入,包括公攤面積、預售制等等,都帶有較深的香港模式印記。
但這種模式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房價居高不下以及土地財政等問題都掣肘中國經濟發展。作爲建設中的先行示範區,深圳在此時提出住房要學習“新加坡模式”,顯然具有戰略意義。
新加坡也曾爲住房問題所困擾,但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新加坡啓動“居者有其屋”計劃,開始大力興建組屋。目前,新加坡有超過80%的人住在政府提供的組屋裏,加上私人住宅,新加坡超過90%的人擁有自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米。年輕人進入職場後,2—3年就能買得起組屋。
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計劃之所以能成功,有幾個因素十分關鍵。
一是1955年《新加坡土地收購法》頒布,按照規定,只要基于公共利益需求,用途爲住宅、商業或工業區,就可以征用。這使得新加坡政府掌握了大量價格低廉的土地,最終變成絕大部分人能買得起的組屋。
二是新加坡組屋價格與人均收入嚴格挂鈎。通常情況下,三房戶型是個人年收入的3倍,四房戶型是兩個人年收入的2倍左右。一般情況下,年輕人工作幾年時間,靠積蓄就能買得起一套房,而且購房支出占新加坡人收入的比例常年低于25%。
目前,深圳已成爲中國最不依賴土地財政的城市之一,這爲深圳學習“新加坡模式”提供了支撐。但與此同時,深圳也面臨著土地資源緊缺、土地成本高昂等問題,此外,由于深圳入戶門檻低,多年來一直處于人口大幅淨流入狀態,這也給深圳住房制度改革帶來極大挑戰。
但再難,改革也得向前推進,或者說,正因爲難,改革的必要性才得以凸顯。“新加坡模式”未必可以全盤複制,但深圳能夠爲之探索和學習,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晶報供稿)
編輯 陳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