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合謀報大工作時數,欺騙必勝客(Pizza Hut)多付超過7萬元薪水,兩人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主謀叔叔被判坐牢10個月,侄兒則須坐牢八個月。
被告溫俊成(54歲)和溫文才(34歲)分別面對81項欺騙控狀,兩人否認指控,案件經審訊之後裁定其中79項罪名成立,兩人上星期五被判刑。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兩被告是叔侄關系,叔叔在必勝客任職。2006年末至2007年初,他知道公司有意外包送外賣服務,于是通過其他人的協助,私下成立了一家公司,爲必勝客提供送外賣服務。
數個月後,必勝客有意尋找更多商家來承包送外賣服務,他又私下出錢,用侄兒的名義成立另一家公司,然後通過他的關系,安排新公司與必勝客簽署合約,承包必勝客的外送服務生意。
侄兒沒有經商經驗,新公司的日常運作其實是叔叔在執行。
根據新公司和必勝客的合約,新公司派到必勝客工作的員工,必須有電單車駕駛執照。新公司會統計員工的工作時間,必勝客則按時數付款。
叔叔當時是北部一個小區經理,掌管五家分行,叔侄倆串謀在工作時數表上報大數,欺騙必勝客多付了大約7萬6000元。兩人的幹案時間是從2007年9月至2009年11月,由于叔叔是經理,他有權批准付款賬單,財務部會根據他的指示付款。
兩人也刻意隱瞞親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