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勢論市
根據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數據,在2017年,新交所的每月轉手率最高爲35%,而香港則介于31%至65%。
當新港兩地都讓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後,兩個交易所將繼續交鋒。
屆時,新交所的考驗不是它能不能吸引國際的獨角獸前來上市,而是它能不能留住另外兩只本地的獨角獸——來贊達和Grab。
邁入2018年不到一個月,新加坡交易所便動作頻頻。先是就是否保留上市公司發布季度業績報告征詢公衆意見,然後是對同股不同權的“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dual-class shares,簡稱DCS)敞開懷抱。
兩個“松綁”動作,顯然是希望改善新加坡作爲一個資本市場的吸引力。
本地股市的流通量低,投資者對本地股市興趣不大,企業前來上市的意願也不高。新交所近年來嘗試不同策略致力于改善情況,但成效似乎不大。
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網站的數據,去年首11個月,本地股市的總交易值是2743億元,全年交易值雖然將是2014年以來最高,但比起2013年的3548億元仍有段距離。
這個成績跟香港比起來,更是天淵之別。香港去年的日均股票交易值比新加坡高出12倍之多。
曾經,新加坡是一個占上風的市場,而今卻輸了不只一個馬鼻。
須吸引有號召力公司來上市
股市交易量低是因爲上市公司的吸引力不夠。要改善股市流通量,就要吸引有號召力的公司前來上市。
然而,有號召力的公司爲什麽要到一個流通量低的交易所挂牌?
這是一個雞和蛋的問題,也是一場惡性循環,如果不改善,情況只會越來越糟。
不只有分量的企業不來上市,就連本地企業都棄新擇港。去年到香港挂牌的新加坡公司增加超過一倍。在2013年,只有兩家本地公司到香港上市,2016年增至六家,去年則多達15家,當中還包括本土“獨角獸”——電玩産品公司雷蛇(Razer)。
港交所也有捶心肝的時候
港交所主要的吸引力是更高的估值和流動性,但它也有捶心肝的時候。
由于股權架構問題,阿裏巴巴三年多前打消在香港上市的念頭,遠赴美國上市。
爲了不要因爲同個問題,與即將上市的小米失之交臂,本月16日,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出席一個活動過後表示,爭取在6月公布同股不同權的上市細則,最快能在6月底接受相關公司上市。
兩天後,新交所首席執行長羅文才也在業績發布會上宣布,決定允許采用DCS的公司在本地上市,有關條例預料今年上半年制定。
新交所曾經因爲股權結構,與英超足球隊曼徹斯特聯隊(Manchester United)擦身而過。2011年市場傳聞曼聯要以DCS來本地上市,卻不獲新交所允許,結果轉到美國上市。
之後,有關DCS的討論久不久便會浮上台面。去年2月,新交所終于針對讓采用DCS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展開公衆咨詢,並在將近一年後才拍板。
新交所對DCS持保留態度,主要基于擔心小股東的利益受損,這也是維權投資者和企業治理專家反對DCS的原因。
對于是否應該允許上市公司采用DCS,反對與支持的兩股力量可以說是勢均力敵。
流動性和估值是最終考量
DCS結構主要限制公司上市後新股東對公司的影響力,讓創始股東對公司有絕對權,不再是同股同權。目前,除了美國和加拿大,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都堅持同股同權的原則。
不少科技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權的雙層結構,例如面簿(Facebook)、谷歌(Google)等。去年在美國上市的Snap甚至向投資者發行沒有投票權的新股。
雖然新交所可以對DCS公司的主要股東附加一些約束來保障小股東權益,但如果附加太多條件卻又可能減弱新交所對這些公司的吸引力,到頭來是白忙一場。
再說,太多安全措施也未必是件好事,這會讓投資者理所當然地認爲他們的投資是安全的,而不去做該做的功課。尤其是新交所啓動DCS初期,估計吸引到的公司在素質上可能不會太高,規模可能也不會太大,極可能只是一些不知名的起步公司,容易遭遇滑鐵盧。
台面上的另一個問題是:允許DCS公司上市之後,是否意味著我們就有足夠的吸引力,把像小米這樣的獨角獸吸引到新加坡挂牌?
答案是未必。新交所只是爲這些公司開啓了大門,公司選擇到哪裏上市,流動性和估值才是最終考量。
根據世界交易所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的數據,在2017年,新交所的每月轉手率最高爲35%,而香港則介于31%到65%,當新港兩地都讓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後,兩個交易所將繼續交鋒。
屆時,新交所的考驗不是它能不能吸引國際的獨角獸前來上市,而是它能不能留住另外兩只本地的獨角獸——來贊達(Lazada)和Gr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