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爲讓孩子報讀某名校,不惜到鄰裏警崗虛報地址,以圖將孩子送入名校,昨早分別被判罰款4000元和5000元。
案情顯示,2014年5月,被告夫婦到實龍崗花園的鄰裏警崗,向警曹謊稱已搬到碧山,要求更改身份證上的地址。
隔年7月,女被告在小一新生注冊表格上虛報住碧山某處,離報讀的學校一公裏內,夫婦倆的孩子最後成功進入名校。不過,孩童就讀兩周後,就被發現使用虛假地址,副校長于2016年1月14日報警。
昨天(1月29日),面對一項向警方虛報資料控狀的39歲丈夫被判罰款4000元。36歲妻子面對向警員和學校副校長提供假資料等三項控狀,被罰款5000元。
控方說,被告更改身份證上地址,是要讓孩子占優勢,享有入學優先權。此外,被告向兩個政府部門虛報資料,因此刑罰必須具有阻懾作用。
根據小一入學報名程序,教育部規定所有小學需保留至少20個學額給沒有優先權的小一報名2C階段。該階段報讀人數如果超過學額,居住在學校一公裏範圍內的新加坡公民孩童將會優先入學。
根據教育部網站,家長如果被發現在小一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利用這些信息成功獲得學額的孩童,將會被安排轉校,不能在原來的學校就讀。
教育部發言人受詢時表示,本案的司法程序尚未完成,暫時不會將孩童調離學校。教育部嚴厲看待這類事件,若有理由相信父母在報名時使用了虛假地址,就會向警方舉報。類似事件在過去10年內發生不超過1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