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25日,時任上海市市長的江澤民主持召開政府第五十次常務會議,決定成立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兩年後,上海市政府建立上海市住房問題研究小組,之後誕生了《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實驗方案》。
1991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複了上海市的住房改革方案,同年5月1日,《方案》正式出台,提出“推行公積金、提租發補貼、配方買債券、買房給優惠、建立房委會”五項重點房改措施。
繼上海試行後,1992年起,北京、天津、南京、武漢等城市相繼建立了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住房公積金制度,1994年,國務院在總結部分城市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頒布了《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在全國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1998年8月,福利分房制度正式終結,標志著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的全面展開。
1955年,新加坡爲了應付工人的退休需要,當時的英屬殖民地政府就推行了中央公積金制度,相當于強制性的存款儲蓄,爲退休後過敏提供養老保險,這個制度實際上是獨立于政府預算之外,無需征稅,由立法強制推行的國民儲蓄計劃,雇主與雇員分別按薪資的一定比例抽出薪資的一部分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並按期結息。
當時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是通過頒行《中央公積金法》確立的,因爲新加坡還是英屬殖民地,除公務員和少數部分雇員外,其他群體都沒有正式的養老保障。
1965年新加坡建國。李光耀執政後,爲了避免高福利給政府帶來沉重負擔,通過擴張中央公積金制度的保障範圍,強制替國民理財,涵蓋了養老、醫療、住房、教育、投資等內容。
中央公積金支付的建立使新加坡能長期保持較高的儲蓄水平,80年代,新加坡的儲蓄總額平均占個國民生産總值的41%,對1960年-1989年的經濟增長做出了重大貢獻。
新加坡政府規定,每個公民的公積金存款戶頭必須保持不能支用的最低存款額度。而這些資金的80%,由公積金局全部購買政府建設證券,用于國家需要的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從1965年至今,中央公積金共有600多億新元用于社會保障,600多億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這些成了新加坡高速發展的巨額資本來源。
但成也公積金,敗也公積金。
在1985年新加坡經濟衰退的的三個原因中,有兩個就與公積金制度有關。由于公積金繳費率的不斷提高,結存的巨額余款由中央公積金局投資與建屋發展局,造成了商業樓宇、旅店和酒店的過度膨脹,成爲影響新加坡經濟發展的原因之一。
其中,2013年,新加坡中央公積金余額達到2000億美元,相當于其2012年GDP的74%。
2014年5月,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宣布,新加坡公積金最低存款余額的下限從2014年的148000新元調整到155000新元。當時的政策規定,會員在滿55歲提取公積金時,必須達到最低的存款要求,如果不夠,就必須全部保留。這預示著,在此階段內滿55歲的新加坡公民無法達到最低存款余額而被禁止提取公積金。
而新加坡政府人力部長陳川仁在國會接受詢問時,也側面證實了目前只有一半的人能達到這個要求。
此舉激起了新加坡人的不滿。
2014年5月,新加坡人 鄞義林在網上發表了《你的公積金去了哪兒》的博文。文章涉嫌影射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挪用公積金款項,李顯龍隨即起訴其誹謗,要求他撤下文章,並作出道歉和賠償。
鄞義林後來刪除了博文,並發表了道歉聲明,表示願意支付5000新元的賠償,而李顯龍一“誠意不足”不接受道歉。
2014年6月、7月,6000人齊聚新加坡唯一被允許進行公開示威的芳林公園舉行“還我公積金”的示威集會,抗議公積金制度。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不少中低收入的新加坡人認爲政府主導的養老金制度不透明且不能滿足退休生活。
鄞義林在集會上說,“新加坡人有權知道我們的錢去哪兒了”。
中國公積金制度師從新加坡。
當時,中國“人口壓力重,經濟底子薄”。90年代,中國一直實行福利分房的體制,但隨著地方財力的困難、企業效益滑坡,住房解困的速度越來越慢。
四下考察之後,政府在新加坡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
但中國式的公積金被人诟病爲: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典型。
新加坡中央公積金會員擁有的個人賬戶分爲三個部分:一是普通賬戶,用于購房、支付獲准情況下的投資、保險和教育支出;二是保健賬戶,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及直系親屬醫療費用;三是特別賬戶,只限于養老和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支出以及經濟允許情況下的投資,一般在退休前不能動。
中國式的公積金設立了住房公積金(普通賬戶)、醫保賬戶(保健賬戶)、養老賬戶(特殊賬戶),卻沒有設立個人賬戶制,采取了“統賬結合”的制度,即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由于沒有任何養老基金積累,爲確保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發放,只能使用企業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繳費,尤其是從近幾年的實踐看,舊制度下的養老金負債己經超過了社會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個人賬戶基金被用來彌補社會統籌基金的不足,造成了在資金流程上與現收現付沒有實質性差別的“空賬”運行體制。
現收現付模式強調的是一定時期內的收支平衡,即年輕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足夠支付老年人當前支取的養老保險。但隨著老齡化加劇,這一收支平衡被打破,現收現付難以爲繼,造成空賬運轉。
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部分地區養老金個人賬戶空賬率高達90%,而2017年的空賬已上升爲4.7萬億元。
與此同時,住房公積金在管理上也面臨著嚴重的不足和漏洞。
2005年,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人李樹彪,因貪汙、挪用上億元公積金一案被判死刑。
2009年,61歲的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朝陽區分中心原主任劉毅因挪用總計9000萬元住房公積金被提起公訴。
2013年,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車世剛,涉嫌違法挪用住房公斤進高達11億元。
新華網發文《公積金管理大案頻發 公共信托制度亟待引入》稱:
公開報道的公積金案件,從2003年的3起,2004年的8起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17起,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額也從2003年的1.16億元上升到2006年的10.8億元,住房公積金遭挪用的案件頻發並非偶然,這表明目前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仍存在不少的漏洞。文章說,人們繳納公積金並不是向國家轉移所有權,而是委托政府按照規定保管此錢,增進繳納人的福利。所以,公積金管理,實際上是一種公共信托服務。公共信托機制關鍵在于公正,就是要公正地對待信托人的利益,而不能按照個人意志隨意處分他人的財産,更不能以他人的財産謀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公積金不在作爲一項信托資金,而是作爲一項政府資金進行了管理,由此觀之,我們在公積金管理上存在著定位上的不准,這使得信托資金應具有的額監管嚴密性喪失,公積金存在著一種公地悲劇。
2014年,就在新加坡公積金引發當地民衆不滿的時候,人民日報發文稱公積金陷入怪圈:幾百套管理系統不互通,少數人“盛宴”。
人民日報說,相比房價一路高漲,公積金貸款額度明顯偏低,功能弱化,漸成擺設,實際操作中,“提取難”又在加劇這一趨勢,不少地方公積金提取存在手續繁、到賬晚、限制多等問題,值得警惕的是,剛性規定加上不良作風使絆,反而催生了公積金代取業務,一些“地下中介”還要從中抽取高額傭金。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出,要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和監管機制,能不能解決公積金異地流動、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不可以建立統一信息共享平台、成立公積金銀行,需要改革去破解。
2018年9月13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規定: 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挂鈎,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一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
將公積金貸款額度與繳存年限挂鈎,繳一年能貸10萬,按照最高120萬的額度計算,想要貸滿,需要連續繳存12年。
且異地購房不能再隨便提取,只能買戶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省會。
如此一來,公積金提取要麽就是進城務工人員主動銷戶、要麽等滿55歲,或者幹脆回家買房。
中國房地産發文說,政策的推出大有深意,稱公積金“很大一部分淪爲中高收入者炒房的”幫凶”。
但作爲使用公積金買房的人而言,無論如何難以理解,作爲最買不起房的一幫人,是如何成爲“幫凶”的。
甚至還有一部分真正低收入家庭,靠工資和公積金貸款還是很難購置起商品房甚至保障房,買不起房,自然用不到公積金。
2013年,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中,9%的貸款人使用了80%的公積金余額,而大約有80%的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積金,這就使得公積金貸款形成了一個怪圈:無房的人補貼了有房的人。
政策規定貸款額度與繳存年限挂鈎後,不論繳納多少,貸款總額不會變,一方面,抑制了買房剛需,一方面又爲租房提取提供便利。之前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相關,許多人爲了買房不敢隨意提取公積金,現在買房無望,租房市場可謂又迎來春天了。
前段時間北京房租市場迎來一次高漲,而此次政策的推出,人們終將發現,公積金,其實是屬于房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