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版樂齡健保相信會提供更多保障,保費也會相應增加。因此,把樂齡健保的開始投保年齡從目前的40歲降低至30歲,意味著國人繳付保費的年數將加長,保費也就更能讓人負擔得起。
建議修改的加強版樂齡健保將擴大覆蓋面,國人一到30歲就必須受保,不能再選擇退出。較低收入國人預料也會獲得保費援助。
加強版相信會提供更多保障,保費也會相應增加。因此,把樂齡健保(ElderShield)的開始投保年齡從目前的40歲降低至30歲,意味著國人繳付保費的年數將加長,保費也就更能讓人負擔得起。
樂齡健保檢討委員會昨天(1月30日)在中期報告中提出四大建議,除了將受保年齡降低到30歲,也建議所有適齡國人都得受保,包括那些已有嚴重殘疾者。委員會還建議由政府從三大外包的保險公司手中收回樂齡健保的管理,並改善現有索賠程序,確保投保人和看護者能更容易地索賠並簡化之後的定期評估。至于國人關注的保費(premium)、賠付額(payout)和賠付期,委員會還在探討。
委員會料建議增加賠付額
領導委員會的新加坡會計發展局主席馬志強透露,委員會預計會建議政府增加賠付額,但這意味著保費會隨之增加。委員會因此建議爲較低收入或有財務困難的國人提供保費援助,確保沒有人因負擔不起保費而脫保。
馬志強說:“多數國人30歲已開始工作賺錢,保健儲蓄戶頭也積累了存款,因此多數人預料無需額外掏現金,單靠保健儲蓄就可應付保費。”
樂齡健保在2002年推出,因殘障而無法進行六項日常活動中任何三項的受保者,可獲得每月300元現金、爲期60個月,或者每月400元、爲期72個月。這六項活動是沖涼、進食、更衣、如廁、在室內走動,以及下床坐上椅子或輪椅。《聯合早報》之前報道,不少公衆反映,每月最多400元的現金賠付額過低,賠付期過短。
衛生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在面簿發貼文回應委員會建議時說,政府將探討通過保費津貼助中低收入國人應付調整後的保費。他形容樂齡健保是我國社會安全網的重要支柱,加強版能讓國人共同承擔風險和資源,以備步入老年時可能面對較高的嚴重殘障風險。
年滿65歲健康國人中,約一半余生可能會有一種嚴重殘疾,約三成患殘疾超過10年,長期護理對社會的負擔將會相當嚴峻。
委員會建議在加強版實施時,一並納入31歲至40歲國人。據新加坡統計局數據,截至去年6月,30歲至39歲者達58萬余人。委員會也建議旅居國外的適齡國人也得受保。
委員會建議若生效,只會影響屆時未滿40歲的國人。
委員會預計今年中把完整建議報告提呈給衛生部,加強版的實施日期還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