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院民事司法處(Civil Justice Division)的主任地方法官(Principal District Judge)陳佩文、第二副檢察長蔣詩琦,以及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洪清福高級律師,受委爲高庭司法委員。
陳佩文(62歲)和蔣詩琦(48歲)將從下個月12日出任最新職務,同月16日宣誓就職,任期三年。
洪清福(47歲)將于今年5月14日上任,同月17日宣誓就職,任期18個月,至明年11月13日。
總理公署昨天(2月12日)發文告說,總統哈莉瑪聽取了李顯龍總理的建議,委任上述三人爲高庭司法委員。
隨著三人受委,高庭將有21名法官(包括大法官和四名上訴庭法官)、七名司法委員、四名高級法官及15名國際法官。
陳佩文有30年的法律服務經驗,曾在總檢察署、最高法院和初級法庭(現爲國家法院)等政府部門,擔任政府律師、高級助理主簿和地方法官。
2007年,他在法律援助局擔任局長長達八年,2015年4月受委爲國家法院主任地方法官。
蔣詩琦擁有牛津大學法學院法理學一等榮譽學位、新加坡國立大學中國法法律碩士學位。她于1991年加入法律服務,先後成爲高庭法官法律秘書、最高法院助理主簿,副檢察司和地方法官等,在2015年受委爲高級律師。
蔣詩琦爲法庭和總檢察署服務了近24年,領導總檢察署的金融與科技罪案司和刑事檢控司,也曾在破産與公共信托局服務。
洪清福擁有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學院一等榮譽學位、耶魯大學法學院碩士學位,曾擔任高庭法官法律秘書。
他在2009年受委爲高級律師時年僅38歲,是受委爲高級律師中最年輕的律師。
洪清福是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訴訟部和糾紛解決部門的成員,擅長民事和商業案、國際仲裁和企業相關的糾紛,包括股東糾紛、違反董事職務、金融和銀行訴訟、誹謗和專業責任,也代表過破産、船務和知識産權方面的案件。
根據總檢察署的文告,總檢察長黃魯勝高度贊揚蔣詩琦爲該署的貢獻和付出,包括引導多項改革計劃,如把刑事檢控司組成專業小組、設立更有效的檢控指南等。
他說,蔣詩琦也領導一些受高度矚目案件的檢控團隊,包括城市豐收教會牧師康希等人的失信案。城市豐收教會的審訊超過140天,是本地法律史上審訊最長的案件之一。“她擁有的知識、毅力,以及追求卓越的精神,是傑出公務員的必要條件。”
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聯合主席兼高級合夥人韓貴鳳及李育婵,指洪清福受委體現了律師事務所追求卓越、誠信和專業的企業文化,並感激他多年來爲律師事務所做出的貢獻。
司法委員和高庭法官有同等職權,但法官是常任,司法委員則有特定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