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萬事通爆料箱,又和大家見面啦~
今年,對于所有在新加坡的中國客工來說,真是無比煎熬的一年。有些客工兄弟還不幸中招了冠病或骨痛熱,更有甚者兩樣都中了。怎一個慘字了得!
近日,有這麽一個通心粉給我們爆料箱裏投來了哭訴信。字字悲憤,行行淒涼。
老板說他特種兵打我不在話下
這位中國客工姓鄭,河北人。他一上來就給萬事通貼了張對話截圖,說他的老板👇說自己是新加坡特種部隊退役,最好不要找他打架。小鄭說,令他最氣憤的是,老板還說自己是公民,而小鄭不過是個准證(持有者),就算被打殘了,也是保險公司來解決。
哎呦,這到底出了什麽事,又是打架又是身份歧視?小鄭滿懷悲憤地跟我們講述了他在新加坡打工的這段不堪經曆。
來新加坡一年想辭職卻走不了
小鄭從去年10月份到新加坡從事建築木工的,在目前這個公司待了14個月了。但是這14個月來,日子真的不好過。
原本每小時8新幣,每個月可以賺個2400到2500新幣,日子也還過得去,但是4月7日開始,新加坡因爲冠病封城了,大家被迫歇業。小鄭他們也被迫日夜待在客工宿舍裏,還得整天提心吊膽。
所幸,小鄭身邊沒有出現確診病例,這一劫算是躲過了。但因爲冠病的原因,建築行業受挫厲害,就算後來複工了,工作也不多。所以,熬了一年的小鄭希望能在年底辭職,然後回中國老家過完年,回來後再換一個公司。
但他提出辭職後,老板就甩出了兩句話:
1.要扣違約金。
2.剩下的工資不支付了,用來給你買機票和安排回國的各種檢測。
工資要被扣准證也被提前“割”了!
小鄭扳著手指算了算,公司這是要扣他差不多2600-2700新幣,這可是一個月的工資呀。更沒想到,自己無意中查到准證,居然也被“割”掉了。原本是明年(2021年)10月才到期的,而現在顯示這個月28號就提前結束了。
小鄭說,他們在4月、5月、6月每個月都發了570新幣的生活費,但7月、8月的補助金沒有發,卻被要求簽名已經發放。
“公司名字?有十多個,我都搞不清哪個是!”
說到這個公司,小鄭也是充滿了疑惑。因爲到目前爲止,小鄭已經在公司待了14個月了,還是沒搞清公司名稱到底是什麽。因爲自己的准證上公司的名稱,和合同上的名稱是不一樣的。小鄭說,據他了解,公司有十多個名稱。而公司老板叫他只認准證上的那個公司名字。
小鄭的准證
和小鄭同一個老板的宿舍室友的合同
訂好機票也被退了!我該怎麽辦?
小鄭說,原本公司已經給自己訂好了12月16號的機票,但是必須要小鄭同意支付違約金才給放行,否則就退訂機票。
但是小鄭不明白,大家好聚好散,公司何必這麽絕呢?因此,堅決要求公司給結賬,支付所有剩下的工資。沒想到,在飛機起飛前一天,公司真的退了機票。
找人力部?關在宿舍不能出門啊!
想想自己辭職了,工資拿不回來,老板還退了回國機票。越想越憋屈的小鄭,想找人力部幫忙,但是現在疫情期間,小鄭還住在客工宿舍,人不能出去,怎麽去人力部反映情況呢?
來源:人力部發放的《外籍工人指南》
小鄭現在非常苦惱,准證時間要到了,機票也被退訂了,錢還拿不回來。這不是把人往絕路上逼嘛!!
小鄭到底有沒違約?
那麽,小鄭到底有沒違約呢?小鄭說他手裏沒有合同,當時和老板提了辭職之後,就直接走人了。之後和老板協商了很多次後,才拿到了合同裏的一張關于違約的內容條款。👇
按照下面這張合同來說,當中第12條“中止雇傭合同”中規定:雇傭雙方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三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者支付對方相當于通知期的支付額。
小鄭的合同部分內容
如果按照小鄭的說法,確實有違約之嫌,畢竟提了辭職信後,小鄭就立馬走人了。
而按照新加坡的《雇傭法令》(Employment Bill)中第17條和第11條的規定,雇傭雙方當中任一一方可隨時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但需要有一個通知期限。說白了,就是你辭職需要提前通知人家。而這個通知期限如果合同上有明確規定,那就按照合同來執行,如果違反了,那違反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等同于通知期限的違約金數額。
來源:Employment Bill
所以,按照小鄭的這個合同規定,他必須要提前三個月通知,換句話說,就是提了辭職後,還需要爲公司服務三個月,然後才能走人,否則就需要支付公司三個月的工資作爲違約賠償金。
溫馨提醒
對于小鄭的遭遇,萬事通表示很同情,畢竟大老遠的來新加坡工作,真的不容易,特別還是碰到冠病疫情這種糟心的年份。
但萬事通還是要對小鄭做個提醒,到了一個國家,還是需要先搞清楚這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基本政策。特別是在簽訂合同前需要跟雇傭者搞清楚合同條款內容。否則自己就會吃大虧。
另外,如果按照小鄭反映的,這個公司確實存在補助金沒有發放卻讓員工簽字等違規行爲,萬事通也希望人力部門能介入調查。畢竟誠實經營是底線,不管是做人還是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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