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周英漢棄保潛逃案的船夫陳保德昨早被加控第三項控狀,指他在去年8月幫另一名男子,從靠近樟宜的海邊出發,非法乘船離境。
加上另外兩項控狀,陳保德(53歲)至今涉嫌協助包括周英漢在內的三名男子非法離開新加坡,抵觸移民法令。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城市豐收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7歲)在入獄服刑的前一天早上,即上個月21日,從烏敏島乘船試圖非法離境,結果半途遭警察海岸衛隊攔截。
周英漢和船夫陳保德當場被捕,隔天被控上國家法院。自面控後,陳保德一直被還押警署。
案件昨早過堂,控方對陳保德提控第三項控狀,指他在去年8月17日,協助一名叫吳俊傑的男子非法離境,即從靠近樟宜一帶的海邊乘摩哆船,前往靠近烏敏島的碼頭,再改乘另一艘船去馬來西亞。
陳保德所面對的另兩項控狀則指他分別在上個月21日及去年12月17日,協助周英漢與男子尚科(Shanker)非法乘船離境。控狀沒有透露更多關于吳俊傑與尚科的資料。
法官批准保釋
控方庭上指出,本案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但不反對陳保德被保釋。
不過,由于陳保德涉嫌幫助他人非法離境,他自己也在烏敏島經營漁場,離馬來西亞很近,因此控方希望法官定下高額保釋金,避免他棄保潛逃。法官最後批准陳保德以2萬5000元保釋在外。
另一名涉嫌參與策劃協助周英漢逃跑的男子邱家淩,昨早則獲准以2萬元保釋在外。
兩名被告的案件展期至本月29日過堂。協助他人非法出境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監長達六個月至兩年,以及罰款多達6000元。(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