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尊重每一個生命!
經常開車的小夥伴可能都會有這樣的經曆,車在行駛途中,馬路中間突然冒出來一個“小可愛”,有時候緊急刹車避讓開了,有時候卻已經來不及,直接把“小可愛”撞傷了。
但是因爲趕著上班或者有急事,撞了小貓小狗之後,許多人會選擇直接忽略跑掉……但是在新加坡馬路上開車撞倒小動物,如果沒有留在現場提供援助,可能被罰款或者判坐牢……
外賣員撞死一只流浪狗
2020年12月12日晚上8點50分左右,一名外賣員在送餐途中,在淡濱尼的一個口撞倒了一只野狗……
樂敏是一位愛狗人士,她經常在淡濱尼一帶附近餵流浪狗,事發當天,她像往常一樣餵這只名爲“Patches”的野狗,但是他離開20分鍾後,卻收到消息說這只野狗被撞傷了……
野狗被外賣員撞倒後,在路上掙紮了幾分鍾。樂敏撥打電話向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求助,野狗最終傷重不治身亡了。根據樂敏回憶,在車禍發生後,肇事外賣員被目擊群衆勸阻,才留在現場,一位目擊者則報警求助。
這起事件發生以後,針對撞傷貓狗等動物,肇事者該如何處理的問題,也也引發了的大家的熱烈討論。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車禍中只要有人或動物受傷,司機都必須停下合理施援,並向新加坡當局提供個人資料。
若動物屍體妨礙交通,駕車者應通知其他公路使用者;若發現動物有主人,就該通知對方或警方。原法令中也明確規定,動物指的是狗、牛、馬、羊、豬、驢和騾。不過,國會在2020年7月提出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提議去除原有名單,以一般動物取代。
根據最新的總檢察署網站資料,若涉及有任何動物受傷的車禍,司機若能合理認爲該動物有主人,或者受傷、死亡的動物有可能對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危險,就得停下車。
肇事司機沒對死亡或受傷的人或動物施予援助,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3000新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可罰款最高5000新元,或坐牢最長2年,或兩者兼施。
棄養、虐待動物
一樣要重罰
2019年3月1日早上8時26分,新加坡國家公園局接到舉報,說在榜鵝一帶的蘇芒巷(Sumang Lane)第222A座組屋附近發現16只被遺棄的寵物貓。
當局立即著手調查,原來是一個年輕女子和朋友一起把家中飼養的16只貓一起“放生”了……
3月1日淩晨1點左右他們用5個大籠子把16只貓搬上羅厘,載到蘇芒巷第222A座組屋丟棄。
示意圖
今年2月17日棄貓者終于認罪,因爲涉嫌觸犯16項動物和飛禽法令,她最終被判罰款4000新元(約2萬人民幣),並且一年內不准再飼養任何寵物!而被她喊來幫忙的朋友也被連累,預計在下個月10日出庭認罪。
新加坡當局對棄養動物這件事兒可是零容忍的態度。但凡有人敢以身犯險,一旦罪成,初犯最高罰款1萬新元(約5萬人民幣)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寵物貓不能隨便丟,寵物狗更是丟不得!在新加坡,爲防止狗狗慘遭遺棄,相關部門可是做了好一番功夫。
從狗狗出生開始,體內就被植入生物芯片,裏面詳細記載了主人的信息和地址。
另外,新加坡的狗狗也要辦“狗證”,每年都要去新加坡農糧獸醫局更新寵物許可證系統。一旦信息未更新,第一時間找到的就是主人,你想丟也丟不掉!之前就有主人因經濟困難,棄養寵物狗被罰款了4800新元(約2.4萬人民幣)。
貓狗不能丟,買了魚不想養總能放生吧?不!可!以!2016年一位陳姓男子在義順一家水族店買了幾尾魔鬼魚,不想養了就開車拉到蓄水池“放生”。
可萬萬沒想到,他被告上法庭,因棄養動物和在蓄水池放生破壞生態,被分別罰款2000新元和600新元。
不但棄養會被罰款,虐待動物更被明令禁止!之前就有一男子,用刀切開貓的腹部,導致它的腸子外露傷重死亡,被判處七年預防性監禁,對寵物的保護,當局可遠比你想象得還要認真!
可以說在新加坡如果人被動物傷了(詳情點擊:坡島野豬獸性大發連傷2人!穿短褲露大腿的成爲攻擊目標!)動物或許不用負責,但是如果人想傷害動物那是萬萬要負責的!大家一定要好好愛護小動物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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