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那個福建人罵中國人滾回去,該打嗎?
在新加坡生活十五年,被警察抓了兩次,最後一次是因爲打架。
我因爲下班早,離家近,每天都要去地鐵站接上老婆一起回家,倒是不是因爲擔心安全問題,只是在家裏一個人也沒事,就當散步了。
老婆有時候會帶飯(自然是我做的),我就給她買了個飯盒,塑料蓋,盒子是厚重的玻璃。
在新加坡的公共場所,不論站立坐行,阻擋別人都是一種沒有教養的行爲,會被人看不起。人行便道都很窄,只能容納兩個人錯身而過,大家都會注意禮讓對向和身後的行人。
一天傍晚我接上老婆沿著河邊的人行道往家走,可能聊天太入神了,擋住一個騎車的福建人了,他過去以後就回頭罵,雙方對峙起來,我臉上挨了一拳,手裏的玻璃飯盒就派上了用場,把他腦袋打得鮮血直流。
這慫貨報了警,就都被抓進了警察局。
辦完拘留手續,大概九十點鍾的樣子,得到了一盒椰漿飯,很難吃,吃完就被帶到號子裏面,一起走的警察看見那福建人狼狽的樣子,又看我文質彬彬,就問我是不是我打的,我說是,可惜打輕了。
我的號子裏面已經有一個馬來年輕人,是個學生,因爲一個女同學報警說他鹹豬手猥亵,就被抓了。他不承認,警察需要調查,已經關了一個星期。在新加坡,保護婦女兒童的權利至上,只要有報警,不論冤不冤,先把男的抓起來再說。
隔壁號子一個老頭,脫光了鬧,外面那幾個年輕馬來女警,就平靜地看著,老頭沒一會兒就被帶走了,應該是去禁閉室了。
一夜無事,第二天早晨四點多,一個警察過來把我帶到櫃台,說可以找擔保人把我接走了,我女兒夜貓子,中午以前不接電話,我給一個朋友打了電話,不到六點,朋友來把我接走了。
警察局就在我公司對面,和朋友喝了咖啡,過了馬路就去上班了,同事們沒人知道昨夜我的壯舉。
老婆是我第二任妻子,這是我第二次進警察局,第一次進去還沒離婚,這個我會另外開貼,
說不擔心坐牢是假的,但我估計不會有太大的事,倒是很擔心老婆會受到驚嚇,從警察局一出來,就趕緊給老婆打電話報了平安。
最後這個案子的調查,曆經一年,第一個調查官還被撤職了。具體原因不詳,也許是因爲他想要仔細調查,過于拖拉什麽的,後來接替的調查官,就持息事甯人的態度,結案時讓我們自己選,接受庭外調解互相賠償損失,否則上法庭,估計至少要進監獄待兩個星期,誰也不傻,自然選擇的是調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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