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包裝(Tat Seng Packaging Group)因非法排放汙水,觸犯排放工商業汙水條例,被公用事業局罰款1萬2000元。
公用事業局昨天發文告說,2016年9月25日,該局在克蘭芝再生水廠發現水質異常,調查後發現達成包裝將烏黑渾濁的工業汙水排入公共排水溝渠。化驗顯示,汙水含有受管制金屬物質——銅,含量超出獲允許含量的三倍。達成包裝被控四項觸犯汙水處理與排水條例的控狀,該公司對其中三項控狀表示認罪,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據知,達成包裝也曾于2012年至2015年因四次非法排放汙水,面對罰款銷案的處分。
另外,公用局文告指出,另有17家公司在去年11月至今年2月間,因非法排放汙水被罰款,總罰款額達10萬零500元。
公用事業局供水回收(管網)署署長梁俊輝說:“公用局嚴正看待將有害物質排放到公共排水溝渠的非法行爲。公共排水溝渠將水輸送到水源回收廠處理,或加以淨化爲新生水。有害物質會危害工作人員的健康,並影響水源處理程序和新生水的原料素質。”
根據條例,將含金屬和化學物質的汙水排放到公共溝渠前,公司必須取得向公用局的書面批准,並得確保這類物質不超出可允許的含量。
公衆若發現有人在溝渠非法排放汙水,可撥打公用事業局熱線1800-2255782,提供地點與照片等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