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至2008年之間,約四分之一的自殺式炸彈襲擊是由女性執行的。爲了不讓恐怖組織利用女性發動攻擊,新加坡將允許男性執法人員在情急時,爲被懷疑涉及極端活動的女嫌犯搜身。
國會昨天通過刑事司法改革法案,修改刑事程序法。其中一項改變是讓男執法人員在緊急且沒有女執法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替懷疑參與恐怖主義活動的女子搜身。目前,只有女執法人員能搜女嫌犯的身。
律政部兼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答複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詢問時透露,1985年至2008年之間,女性進行了超過230起自殺式炸彈襲擊,占總數約四分之一。她舉例,印度前總理拉吉夫·甘地(Rajiv Gandhi)在1991年,被一名17歲少女引爆炸彈殺害。
“研究顯示,恐怖組織利用女性來取得特定戰略優勢,包括看准保安人員不願意搜查女性這一點。”
英蘭妮解釋,男執法人員只被允許在非常特定的情況下才能那麽做,在危急時任何延誤都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當局會設定嚴格的標准作業程序,確保搜身程序是得體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