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約有三分之二的工作准證持有人,已經通過電子轉賬方式收到薪水,但人力部基于一些藍領客工傾向于領到現金,不強制規定雇主通過電子途徑來支付薪金。
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昨天在國會上詢問,爲何雇主必須通過電子轉賬的方式支付S准證持有人薪金,卻沒有要求雇主以同樣的方式支付持有工作准證的外勞薪水;政府又如何確保客工收到的現金薪金與他們薪水單上的數目相符。
總理公署、外交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陳振泉回複時說,強制雇主通過電子轉賬的方式支付S准證員工的薪金,是爲了證明S准證持有者達到最低薪金門檻。
人力部曾考慮讓雇主通過電子途徑支付持工作准證的勞工薪金,但在咨詢雇主、雇員和工會之後,有些勞工表示拿現金薪水更方便。
其他勞工則指,他們難以維持銀行戶口最低500元存款的要求。一般的儲蓄戶頭,若每月存款沒有達到500元,就得付2元費用。
那些小規模的中小型企業,例如家族營運的店家也表示,他們若要通過電子轉賬的方式支付勞工薪金,需要付出額外的行政費用和資源。
但陳振泉強調,法律規定若持工作准證的勞工要求雇主通過電子途徑支付薪水,雇主必須遵從。目前已有三分之二的勞工通過電子轉賬的方式收到薪水。
此外,根據雇傭法令,雇主必須每月爲員工提供詳細薪水單,並列出雇傭條件。
勞工也應確保所收到的薪酬符合薪水單上的數目,如果出現差異,可要求雇主說明並不要在薪水單上簽名。若無法解決問題,他們應立即向當局尋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