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過去的星期二至星期四在全島展開三天行動,調查100名涉及各種詐騙案的騙子和錢騾。
被捕的是57名男子和43名女子,年齡介于15歲至64歲。警方懷疑他們共涉及277宗詐騙案,涉案金額達77萬元。
警方昨晚發文告說,100名嫌犯都涉嫌犯下詐騙罪,接受警方調查。詐騙罪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10年監禁和罰款。
一些嫌犯也涉及洗黑錢活動,在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下可被判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
通過約會網站或社媒吸引受害者當錢騾
據警方觀察,犯罪集團積極招募錢騾,並利用他們的個人銀行賬戶來接收和轉移從騙局受害人獲取的錢財。
犯罪集團通常會通過約會網站或社交媒體接觸受害者,以提供“賺快錢”和“在家辦公”的工作機會,吸引他們當“錢騾”。
他們也會巧立名目,包括以“爲了商業用途”等理由,指示受害人開設新的銀行賬戶,並指示“錢騾”將提款卡、提款密碼和銀行賬戶號碼轉交給他人。通過這個方式,總部設在外國的犯罪集團便能輕易控制本地的銀行賬戶。
警方呼籲公衆,銀行賬戶持有人必須爲通過賬戶進行的所有交易負責。如果銀行賬戶被發現接受贓款,就算不知情,也可能在洗黑錢罪名下遭提控。
爲了方便警方調查,任何涉案的銀行賬戶持有人都得接受調查,銀行賬戶也會被凍結。
警方將繼續執行相關執法行動,並對涉及詐騙的人采取強硬行動。公衆應采取保護措施,避免成爲詐騙案受害者。
公衆可查詢www.scamalert.sg或撥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更多有關詐騙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