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立法要求傳播平台刪除不實內容不見得能徹底解決蓄意僞造信息的問題,但至少能發出強烈政治信號,展現新加坡打擊不實信息的決心。
南洋理工大學黃金輝傳播與信息學院助理教授廖繼權指出,網絡世界裏,任何東西一旦放上網就再也拿不下來。他說,網民能自由地把內容轉載至不同平台,即使內容在所處地域被禁封,他們也可以利用虛擬私人網絡(VPN)“翻牆”,看到相關內容。
不過,這不代表立法于事無補。廖繼權認爲,制定法令要求撤除網上內容仍是“發出強烈信號的重要原則”。他表示:“實際操作背後所發出的象征性政治信號更爲重要。這顯示政府認真看待僞造信息問題,而當局正在采取行動。”
廖繼權昨早在國會特選委員會聽證會上供證時也強調,爲避免公衆質疑政府意圖,當局下令撤除不實內容時,應向人民作出解釋。
特委會成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李智陞以2014年緬甸發生的族群沖突爲例,詢問廖繼權和南大傳播學院副教授蔡耀權的看法。該沖突起源于一則佛教徒女子謊稱遭回教徒強奸的假新聞,沖突最終釀成死傷。
參與聽證會的多名供證者,對如何處理這類假新聞有兩個截然不同的觀點,一方認爲政府應采取行動管制,不能等到發生危機時,才派發傳單教育公衆如何辨別真假,但也有人認爲,刪除假新聞會造成更嚴重反彈。
不過,廖繼權和蔡耀權皆表示,這類煽動仇恨的不實內容應被刪除。
針對事件嚴重性 采取不同監管力度
廖繼權以交通燈爲比喻,指政府應進一步細分不同類型的僞造信息,針對事件嚴重性采取不同監管力度。他說,破壞力相對有限的網絡惡搞屬“綠燈”狀況,選舉和發生嚴重疫情時升級爲“黃燈”級別。一旦遭遇“直接的外來威脅和內部沖突”,就進入紅色警戒,政府可采用內部安全法等較強硬手段對付不實信息,甚至限制信息流動。
兩人也認爲,我國有必要修改法律,確保法律跟上數碼時代帶來的挑戰。蔡耀權說:“新加坡從獨立至今,相對于其他國家治理得比較好,這主要是基于我國法律的分量……我們雖然有《煽動法令》,但這是社交媒體時代到來前制定的法令,我們需要更新法律,反映當前現實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