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通過手機應用結識無知12歲女生,國民服役人員把女生邀上門性侵,還把性病傳染給女生。
這名國民服役人員是鄧佳仁(譯音,21歲),他昨天(4月23日)承認對女生幹下猥亵行爲、要她爲他口交以及強奸她各一項控狀,並同意高庭法官判刑時一並考慮其他八項控狀,被判入獄13年和鞭打12下。
法官下判時指出,法律必須保護年幼者,不然他們會墜入社交媒體的陷阱,尤其現在的年輕一代活躍于社交媒體。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5年7月通過手機應用認識12歲女受害人,他隔月便發短信表示日後要跟她交往。
2015年10月,女生在完成小六會考後向被告“告白”,被告逮著機會,在接下來的一個月發了不少內容露骨的手機短信給女生。被告甚至建議女生在同年11月27日上他家進行性行爲,還教女生如何撒謊瞞騙自己的父母。
女生對被告動了真情,因爲擔心失去被告而配合他的要求。
11月27日,女生應邀到被告位于文慶路上段的住家,被告跟著性侵了她。完事之後,被告以家人就快回來、自己另外有約爲理由,叫女生離開。
女生感到失望,一臉難過,可是當被告問她爲何難過時,她又因爲擔心被告會提分手而不敢明說。
12月17日,女生再次去被告的家,後者強奸了她,要女生幫他口交。兩人過後原本打算看電影,但發現當天早上沒有電影,便發手機短信告訴母親說她要回家。
母親當時開始起疑,追問女兒之前去了哪裏,並取得被告的聯絡。母親過後約被告到後港一間咖啡店見面,並當面質問他對女兒做了什麽。
被告當時稱自己僅僅牽女生的手、親吻她而已,但女生的母親不相信,帶女兒到婦科診所檢查。女生向母親承認和被告發生關系,母親三天後帶她去報案。
受害人事發後患抑郁症
女生過後被安排接受檢查,結果顯示她已患上由衣原體(chlamydia);被告在診斷後也證實患上由衣原體和疱疹。
女生之後見精神科醫生,她被診斷有抑郁症,有自殘、失眠及自殺傾向。
控方今早披露案情時,截取了被告和女生未見面前互發的部分短信內容。在互傳的短信中,被告不僅一次說自己好色,要求女生把裸照發給他,還教女生如何擺甫士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