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名表行歐佳時(The Hour Glass)創辦人曾秀麗一再違反裁決,繼續發電郵騷擾和誹謗前夫,招致高庭斥責她不知悔改,行爲任性和不負責任,法官因此取消緩期執行她的兩周監禁,下令她入獄。
獲准上訴審理前暫不服刑
昨天沒出席拘禁令審訊的曾秀麗(72歲)通過律師以要提出上訴爲由,獲准上訴審理前暫時不服刑。
曾秀麗因不斷發送大量電郵給前夫鄭晏川醫生(73歲),並抄送這些含有誹謗內容的郵件給他人,于2014年遭前夫起訴。他們在2016年達成協議,通過法庭發出雙方都同意的裁決和解。
然而,她過後繼續發送電郵,騷擾和誹謗鄭晏川醫生,促使他去年向高庭求助,懲罰曾秀麗沒遵守2016年的裁決。
高庭去年8月2日裁定曾秀麗藐視法庭,判她兩周監禁,但仍給她一次機會,緩期一年執行。若在一年之內,曾秀麗遵守兩個條件,就不必入獄服刑。這兩個條件是:一、不能再違反2016年的裁決;二、每月一次接受精神治療,在複診的三天之內提交有關證明。
然而,在符曉平法官施加緩期執行監禁的隔天,曾秀麗就通過面簿發表誹謗鄭晏川醫生的貼文,以及發送誹謗和騷擾他的電郵。而且,這些電郵抄送給其他人,包括總檢察長黃魯勝。
謝茹筠律師說,盡管她的當事人鄭晏川醫生已封鎖(block)曾秀麗的電郵,並把她的電郵自動轉發至“垃圾文件夾”,她仍有辦法繼續發電郵騷擾他。曾秀麗于去年8月2日至今年1月11日發送了55則電郵誹謗和221則電郵騷擾鄭晏川醫生。她在一周後至今年4月12日,又發送128則騷擾電郵和56則誹謗電郵。
曾秀麗除了騷擾和誹謗前夫,也沒有遵守條件定期接受精神治療。
符曉平法官昨天(4月23日)應訴方申請,取消緩期執行曾秀麗的兩周監禁,下令她服刑。法官指出:“當我發出緩期執行拘禁令時,答辯人(曾秀麗)應清楚知道,那是她最後避過監禁的機會。”
法官認爲曾秀麗不知悔改,明目張膽地違反2016年的裁決和去年拘禁令的條件。
此外,法官斥責曾秀麗行爲任性、不負責任,不明白後者把涉案電郵發送給他人,如何能有助解決女兒和家人的情況。
曾秀麗稱,她于電郵中僅提及家務事,用意是尋求幫助或得到前夫和其他人對女兒處境作出反應。
曾秀麗的律師圖萊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反對監禁他的當事人,反而促法官下令曾秀麗接受更頻密的治療。
他說,她的情況惡化,去年11月被診斷有重度抑郁症。她把目前的困境歸咎于前夫的行爲。因此,把她監禁解決不問題,反而會加劇她的情況和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