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員須購買停車年票,才可把車子停放在建屋發展局的停車場,年票的費用也足以抵消議員在國會大廈停車時的費用。
國會領袖傅海燕昨天致函《海峽時報》回應該報言論版主任蔡美芬的評論。傅海燕澄清,國會議員並非如評論中所影射的,可免費把車子停放在國會大廈。
傅海燕指出,擁車的國會議員須購買停車年票,才可把車子停放在建屋局的停車場。年票的費用從議員的津貼扣除,相信足以償還議員到國會大廈辦公時須繳付的停車費。傅海燕沒在信函中說明年票的金額。
她也指出,政府官員如公務員同樣在各別政府部門停車時,須繳付停車費,一般足以抵消他們偶爾到其他政府部門辦公時的停車費。他們如果得把車子停放在附近其他公共或商業停車場,則可報銷費用。
教師到他校開會 無需另付停車費
傅海燕說:“按照同樣的原則,教師現在也必須在主要的教職地點繳付停車費。然而,這不意味著他們到其他學校參加會議時,得另外繳付停車費。”
蔡美芬前天(3日)在題爲“國會議員和基層義工是否繳付停車費?”的評論中,討論國會議員和基層義工在某些地方是否享有免費停車的話題。
她在文中說,她向國會秘書處詢問時得到的答複是,國會議員可免費把車停在國會大廈,原因是“國會議員在國會大廈沒有辦公室,不需要長期把車子停放在這裏”,而議員們在國會大廈有免費的預留停車位,但因保安原因不能停過夜。
考慮到在中央商業區爲大約100名國會議員保留車位的維持費不菲,加上國會通常一個月只開會一次,停車位大多數時間空著,蔡美芬建議議員每次到國會大廈開會時,按計時方式支付停車費,才是比較公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