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上公然向陌生洋青年“索性”,七旬男子昨天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以及完成1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此外,國家法院對他施加半年的日間報到令。
國家法院對顔添樹(譯音,72歲)判刑時說,考慮到並非首次犯罪,刑罰應遏制他重蹈覆轍。此外,事件發生在公共交通,刑罰也須以儆效尤。
而且,心理衛生學院報告顯示,這名業務發展經理仍可能在喝醉後犯罪。因此,法官相信雖然並非酒精導致顔添樹犯罪,但他似乎受酒精影響。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認爲刑罰須協助改善喝酒方面的問題。
顔添樹案發時有酒意但仍對自己的行爲有意識。他騷擾美籍乘客約瑟夫德梅裏尼(Joseph DeMarini,25歲),包括對他說“我喜歡你。我是同性戀者。你今晚能和我上床嗎?”
昨天,法官判顔添樹14天短期拘留,並施加100小時社區服務令和半年日間報到令。
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區爲基礎的刑罰,被告坐牢最長14天,刑滿後不留案底。日間報到令則可介于三個月到12個月,被告須定期到監獄管理的日間報到中心接受輔導或參與改造計劃,期間也得佩戴電子追蹤器。
顔添樹兩個月前承認,去年4月19日晚上8時15分,他在通往花拉公園地鐵站的列車內,對德梅裏尼使用粗俗言語,並拍打對方的頭。他聲稱當時會錯意,以爲德梅裏尼跟他“打暗號”,才出現上述行爲。律師指出,被告雖有意道歉,但對方拒絕見面。
除承認騷擾、蓄意傷害兩項罪名,顔添樹同意法官判刑時一並考慮他在地鐵裏的行爲滋擾公衆的控狀。
基于控方求刑至少兩周監禁,但國家法院施加的卻是不留案底的短期拘留和其他庭令,因此控方考慮要就顔添樹的刑罰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