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共享腳踏車業者申請營業執照的截止日期還有約兩個星期,首家在本地推出服務的oBike昨天(6月25日)宣布退出新加坡市場。目前還不確定用戶是否能取回給予oBike的每人49元的押金。
這是陸路交通管理局自今年5月開放營業執照申請以來,第二家宣布結束本地業務的共享腳踏車業者。規模較小的GBikes已在本月初通知用戶,將在7月7日執照申請截止日期後停業。
去年1月起在我國營業的oBike昨天通過手機應用宣布,由于預見無法達到陸交局有關提供“無車樁”(dockless)共享腳踏車服務的新條例要求,公司決定即日起在本地停業。
根據國會今年3月通過的停車處(修正)法令,提供“無車樁”共享腳踏車服務的業者須申請執照。根據執照框架,業者可提供長達兩年的服務,但須限制車隊數量,也要確保用戶不胡亂停車。
執照申請截止後,無牌業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坐牢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若業者仍繼續無牌營業,每天將另罰款500元。
據了解,目前仍未有業者向當局申請執照。現有三家較具規模的業者ofo、摩拜(Mobike)和SG Bike昨天受詢時都表示有意在近期提交申請。
陸交局:用戶可就押金問題求助消協
oBike昨天並未就退還用戶押金,以及接下來准備如何移除車隊等安排,答複本報的提問。據知,oBike位于聯邦巷的辦公室昨天下午已空無一人。
oBike稱在本地共有超過100萬個用戶,以每人49元、學生19元的押金計算,它所拖欠的金額相當可觀。
陸交局受詢時說,當局昨早接到oBike有關結束本地業務的通知,並指用戶應向oBike要求退還押金等費用,若遇上問題可聯絡新加坡消費者協會(CASE)求助。
陸交局也指會與oBike接洽,以了解它退出本地市場的計劃,包括怎樣確保移除它在公共場所的腳踏車。
oBike在應用發布的聲明表示,深信“無車樁”共享腳踏車服務將爲用戶和新加坡的交通系統帶來許多好處,但遺憾的是,新條例與它的理念不符。它也說,退出新加坡市場將不會影響它在其他國家的業務。
oBike指出,擁有Super VIP(SVIP)貴賓會員證的用戶,可繼續在其他國家使用oBike的服務。該公司也說,想繼續使用oBike服務的本地用戶,可使用合作夥伴GrabCycle的平台。
但Grab之後則表明,由于oBike不會在本地繼續經營車隊,因此GrabCycle平台也不再提供oBike腳踏車讓用戶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