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在植物園打氣功後開口借錢,65歲商人稱爲了友情慷慨提供約683萬新元的貸款,部分資金用于購買《釋迦摩尼佛傳》香港電影版權,無奈老友“有借無還”,一對故交如今對簿公堂。
被起訴的印度尼西亞華裔商人陳澤強(Karim Tano Tjandra)則否認有向本地商人吳和敬(65歲,洋名爲Robert)貸款。陳澤強辯稱,他當天在前往南非的航班上,不可能到植物園打氣功或討論借錢一事。
來自印尼棉蘭的起訴人吳和敬與答辯人陳澤強是同鄉,兩人相識超過20年,各自在商界闖出一片天,生意包括經營棕油園和進行房地産投資等。
吳和敬指陳澤強違反口頭貸款協議,後者在2013年11月15日開口借500萬美元(約683萬新元),至今未還清全部款項。他聲稱,包括利息在內,陳澤強仍拖欠他至少195萬美元(約267萬新元)。
這起民事官司本周在高庭開審,吳和敬庭上供稱,2013年11月15日早晨,他與陳澤強和其他朋友在植物園打氣功,之後一起去吃點心。過程中,陳澤強把他拉到一旁開口借錢。
根據訴方的立場,這筆貸款是用于購買《釋迦摩尼佛傳》電影版權,以及投資一家從事光纖電纜業務的香港公司Litegrid。陳澤強借錢時也與吳和敬口頭協議好,一年後還清全額款項,並且支付6%月息。
2013年出品的香港電影《釋迦摩尼佛傳》講述佛陀開啓佛教和在印度傳教的故事,由香港演員呂良偉、謝婷婷和羅家英等人主演。
訴方稱,當時陳澤強計劃與吳和敬一起購買該電影在新加坡、印尼及中國市場的版權,並且合資爲電影做推廣和宣傳。吳和敬先幫陳澤強出錢投資,而這些錢算是他給陳澤強的貸款。
過後,2013年11月15日至隔年5月24日期間,訴方稱,吳和敬分八次把總額達571萬美元的款項轉出去,支付給不同收款人,作爲陳澤強投資電影及光纖電纜公司的款項。
辯方律師楊俊賢律師盤問吳和敬時指出,2013年11月14日晚上,陳澤強搭飛機前往南非,隔天早上仍在飛機上,而吳和敬也知道陳澤強出國一事。
接著,也在庭上的陳澤強掏出護照,護照中的出入境日期與時間顯示陳澤強于15日早上並不在新加坡。
吳和敬對此回應:“我們每天打氣功、喝咖啡,我可能不記得是哪一天,但(陳澤強)借錢是真真切切的事情。”
被指曾簽協議承認貸款 辯方稱不理解契約內容
根據答辯書,陳澤強于2013年11月初與電影出品人商討購買新加坡和印尼的電影版權。吳和敬當時並沒有參與討論,他是事後才表示有意合資買版權。
關于電影的中國版權一事,辯方則指出,這是吳和敬與電影出品人之間的協商,陳澤強沒有參與。陳澤強是爲推廣佛教和做慈善,才有意購買電影的新加坡版權,但他對進軍中國市場不感興趣。
辯方表示,時至今日,吳和敬與陳澤強未購得電影版權,也未能在新加坡或印尼發行電影。
訴方的代表律師Sean La’ Brooy和陳惟瑟則指出,除了2013年11月15日的口頭貸款協議,陳澤強也在隔年4月16日簽署一份契約,承認曾向吳和敬貸款500萬美元。
然而,辯方稱陳澤強的英文不好,他是在不理解契約內容的情況下簽名。案件仍在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