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非法爲顧客打激光和注射玻尿酸。衛生部證實,這是本地首起美容院的美容師,因未經許可,進行侵入性的美容療法而被控上法庭。無照行醫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王康威 報道
布業中心一家美容院的美容師被控無照行醫,爲至少三名顧客提供醫療服務,包括進行二氧化碳激光療法和注射玻尿酸。衛生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這是本地首起美容院的美容師,因未經許可,進行侵入性的美容療法而被控上法庭。
被指無牌行醫的美容師余英(55歲)于周三(4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四項觸犯醫藥注冊法令的控狀。控狀指她在2015年至2016年10月期間,于惹蘭蘇丹布業中心的美容院內無照行醫,爲客戶提供醫療服務。
其中三項控狀,指她在2015年,利用針筒爲顧客陳美珠的臉部注射俗稱玻尿酸的透明質酸(hyaluronic acid),並在2015年4月26日和2015年6月9日期間,兩次利用針筒在顧客黃佩蓮的臉部進行二氧化碳激光療法(Carboxytheraphy)。
另外一項控狀則指被告于2016年10月9日和12日期間爲顧客李慧穎打點滴,並向她體內注入混合了鹽水、谷胱甘肽(Glutathiose)、維他命C和硫辛酸(thioctic acid)的液體。
美容院兩個月前結束營業
無照行醫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如果重犯,罰款數額可提高至不超過20萬元,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聯合早報》記者走訪美容院,一名不願具名的商家透露,美容院在兩個月前結束營業。
據她說,被控的美容師,也是美容院的女老板,對方聲稱在中國學美容,每次回國一兩周,回來就推出新療程。
“她一兩周就能取到新療程的文憑,街坊對文憑的真僞都有質疑。”
她說,之前曾有顧客因臉部紅腫,到店裏質問美容師,不知道是否因爲非法的美容療程導致。
衛生部發言人在答複 《聯合早報》詢問時強調:“侵入性的美容療法如填料注射和整形手術,只能夠由受過專業訓練並向當局注冊的醫療專業人員進行。爲了保障消費者的利益與安全,衛生部將對無照行醫的人士采取嚴厲的行動。”
沒有注冊的人員進行侵入性的美容療法,將被當局視爲非法行醫,因此觸犯醫藥注冊法令。
衛生部呼籲公衆
咨詢注冊醫療專業人員
衛生部發言人說,這是本地第一起美容院的美容師,因在未經許可下,進行侵入性的美容療法,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件。
衛生部呼籲公衆不要接受不合格人士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他們應找診所或醫院的注冊醫療專業人員,爲他們進行療程,包括侵入性的美容手術。
如有疑問,公衆也應要求查看對方的資格證,或查閱醫療機構目錄(Healthcare Institutions Directory),以確保光顧的機構擁有執照。
另外,公衆也可上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的網上名冊,查詢合格的醫療專業人員名錄。
公衆一旦發現有不合格的人士或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應該向衛生部舉報。(人名譯音)
她一兩周就能取到新療程的文憑,街坊對文憑的真僞都有質疑。
——美容院附近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