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派國際控股(Dapai International Holdings)因不遵守上市條例,遭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下令今早9時起從新交所除牌。
新交所監管公司昨天向達派國際發出除牌通知書,表示在上市挂牌條例下,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無法或不願遵守或違反挂牌條例,新交所可將該公司除牌。
它說,由于該公司沒有證明它遵守上市規則要求,新交所通知公司必須從7月17日早上9時起,從新交所上市名單中除名。
達派國際昨晚發文告說,它已接獲新交所下令除牌通知。
昨天較早時,達派國際因涉及造假違反挂牌條例,三名現任與前任高層遭新交所監管公司公開譴責。這三人是公司執行主席陳錫忠、前任首席執行官陳勇和前任首席財務官林傍水。
新交所監管公司指出,這項譴責是以兩家獨立審計公司的調查爲根據。譴責內容主要聚焦于公司就成立500家新零售據點,與特定分銷商和承包商的各項交易可能造假有關。
達派國際于2009年11月表示有意加強分銷網絡,在中國一級、二級和三級城市設立500家新零售據點。爲此,公司于該年第四季將有一筆高達2億5000萬元人民幣(約5100萬新元)的成本開支。這筆開支在資産負債表中注記爲“遞延開支”(deferred expenditures),分五年攤銷。
公司還表示,爲了減低風險,將與六名分銷商合作,在最初兩年由分銷商負責管理新零售據點。公司將支付首兩年的租金,總計1億6000萬元人民幣。
隔年2月,公司在全年業績報告中指出,公司于2009財年第四季和2009財年分別有淨現金支出3億9710萬元人民幣和5億2740萬元人民幣,大部分是爲了支付500家新零售據點的裝修和租金。遞延開支達到3億3460萬元人民幣。
2011年5月,公司指截至該年3月底,500家店已全數營業。同年11月,公司以“經營不理想”爲由,于第三季認列大約7700萬元人民幣減值。2011財年,再注銷約1億8740萬元人民幣。
公司于2016年公布獨立審計公司BDO的報告指出:“需要進一步調查以確認公司公布的零售據點是正確的,以及一共有多少家實際在運營的據點。”
受委進行特別審計的Kordamentha則指出,兩家分銷商透露:“2007年至2012年,他們與達派並無任何交易往來”“達派可能僞造與他們的交易。”
四家承包商也表示,從未獲得達派所稱的交易金額。
新交所監管公司認爲,由此不得不總結說大部分的據點從未實際營業,支出也未用于支付分銷商或承包商。公司在年度報告中作出不實以及具誤導性的陳述,內部也缺乏嚴格及有效的控管以保護股東權益。
新交所監管公司已將案件交給有關當局處理,並建議任何上市公司若要委任陳錫忠、陳勇和林傍水爲董事或管理層,應先咨詢新交所監管公司。
達派國際最後交易價是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