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社會服務機構者若設定具體要求,可鼓勵特定機構與其他組織合作,更全面地協助有需要的人。
這是國家福利理事會副會長範秀平(55歲)接受《聯合早報》專訪時提出的建議之一。這位前律師將在下個月1日接過現任會長謝福華的領導棒子;擔任會長後,探討新的撥款模式將是她的一個工作重點。
例如,專爲邊緣少年舉辦活動以免他們流浪街頭的機構,如果應資助者的要求減低少年的辍學率,那它就可與其他機構合作以協助少年。
這個機構可以找家庭服務中心解決邊緣少年家中的經濟問題,確保少年不會被迫放棄念書的機會,從而減少辍學率。
範秀平在社會服務領域已有20多年的經驗,當年因受邀當非盈利機構AWWA的法律顧問,而涉足社會服務領域。雖然爲照顧一對兒女而在約20年前放棄律師工作,但她從未離開社會服務領域。
範秀平認爲,隨著人們的需求越來越多元化,社會服務機構已不能只照顧一種需求,而是得全面照顧受益者。然而,不少撥款者還是只爲單一需求出資,若同個機構已有其他撥款者,他們會擔心重複供資而不再額外撥款。
她說:“若我們繼續以同樣方式資助機構,我覺得這是無法持續的……我們只會應付某些需求,但沒有足夠能力和資源資助其他需求,對我們的服務對象不公平。”
她舉例,特別學校最了解有特殊需要的孩童,因此也最了解他們的看護者所面對的挑戰。既然看護者扮演重要角色,特別學校若也提供額外服務幫助看護者,就能更全面地照顧有需要孩童。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或許能在教育部資助的教育服務基礎之上,另外撥款給看護者,因爲到了最後,我們得全面地看待客戶、學生和他們家人的情況。”
在昨早的社會服務峰會,範秀平也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李智陞和各機構的代表,就如何有效提供資助的課題進行討論。現場提出的撥款模式還包括通過捐贈基金(endowment fund)和社會效益債券(social impact bond)等資助機構。